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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教育
各位考生: 根据《宁夏医科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宁夏医科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宁夏医科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现将第一临床医学院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第一批次)通知如下: 一、复试人员 详见《宁夏医科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进入复试人员名单(第一批次)》。 https://www.nyfy.com.cn/hospitalization_guide1/detail_g7yU_69/17345.html 二、复试安排 三、现场资格审核 复试前对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凡未进行资格审核或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参加复试。审核条件以《宁夏医科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为准。现场资格审核时,须提交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一)本人身份证。 (二)本人学历(学籍)及工作证明材料 应届毕业生须携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报告验证有效期须在2025年12月24日之后。往届毕业生须携带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持境外学历(位)证书报考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宁夏医科大学2026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四)《宁夏医科大学2026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政审表》。 (五)《宁夏医科大学2026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个人陈述》。 (六)《宁夏医科大学2026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信》。要求须有报考学科领域正高级职称或博士生导师的专家书面推荐意见并手写签名,报考导师不能作为推荐人。 (七)英语水平证明。 (八)其他科研业绩相关材料。科研业绩材料须为近三年内的材料(自2022年12月1日起至“申请-考核”制报名起始日),包括发表的论文、著作、课题、发明专利、获奖证书等。 (九)报考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的考生还须提供《执业医师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现从事工作专业证明或职称证明。2015年以前硕士研究生入学、未参加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现从事临床工作的考生,须提供《执业医师资格证》、现从事工作专业的职称证及工作专业证明;报考临床检验诊断学二级学科的,须提供《执业医师资格证》或《临床医学检验技术》专业技术资格、现从事工作专业的职称证及工作专业证明。 (十)《宁夏医科大学2026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诚信承诺书》。 (十一)复试费用缴纳记录截图。 四、复试形式及内容 详见《宁夏医科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https://www.nyfy.com.cn/hospitalization_guide1/detail_g7yU_69/17269.html 五、相关要求 (一)考试各环节均应考生本人参加考试,冒名顶替一经查实将追究法律责任。 (二)考生提供的个人信息、各类证件及相关材料均应完整、真实、无误,被发现任何不实信息均将被取消复试录取资格。 (三)考生务必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听从复试工作人员安排,按时参加复试。无故失联的考生,视为放弃本次复试。   地    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胜利南街804号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 联系方式:0951-6744022 联 系 人:李老师 邮    箱:yjsgzbgs@163.com   宁夏医科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                              2026年1月8日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为确保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保证录取质量,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则 招生工作贯彻公平公正、全面考察、客观评价、公开透明的原则,择优选拔,确保质量。 二、组织管理 第一临床医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履行部署、组织、实施等具体工作职责。设立综合测评组负责初审环节;设立面试考核组负责复试环节,每组由不少于5人组成,包括1名组长,另配1-2名秘书。本人或直系亲属、其他利益相关者报名参加本院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应主动报备并全程回避。 三、初审 (一)报考资格 综合测评组依据《宁夏医科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要求,按照招生类型对申请者报考资格和报考材料进行审核。 (二)复试资格 综合测评组对符合报考条件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后,根据复试比例择优确定参加复试人员名单。 四、复试 (一)复试时间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复试形式 采用现场面试方式。 (三)复试比例 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四)考生资格审查 所有进入复试的考生均应提前准备好报考资格审查证明材料。在复试前将对考生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取消复试资格。 (五)复试内容 包含政治素质、英语水平、专业知识与科研潜质、技能测试等,复试满分100分。 1.政治素质,含思想品德与政治水平。 2.英语能力,含外语阅读、翻译及听说能力。 3.专业知识与科研潜质,含基础知识、科学思维、创新意识等。 4.技能测试(仅面向专博考生),考查与报考学科相关的专业技能等。 培养类型 复试科目 科目占比 考核内容 分值 学术学位 综合面试 100% 政治素质 20 英语能力 20 专业知识与科研潜质 60 专业学位 综合面试 80% 政治素质 20 英语能力 20 专业知识与科研潜质 60 技能测试 20% 专业技能 100 五、录取 (一)复试成绩即录取总成绩。录取时根据导师招生类型和招生计划,按照总分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总分相同的,依次按照材料初审成绩、综合面试成绩、外语能力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 2.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复试资格审查未通过的; 3.被报考导师一票否决的; 4.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和违规违纪行为的; 5.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报告或体检不合格的; 6.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复查不合格的; 7.教育部规定的其他不予录取的。 六、公示 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将按规定在网上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且通过教育部录检后,名单提交校长办公会审议,审议通过者予以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信息公开与社会监督  坚持信息公开,加强社会监督,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保证申诉渠道畅通。 联系方式如下: 部门 咨询电话 咨询邮箱 第一临床医学院 0951-6744022 yjsgzbgs@163.com 研究生院 0951-6980183 yzb@nxmu.edu.cn 八、其他 本方案的最终解释权归第一临床医学院所有。如有未尽事宜,均以研究生院最新发布的相关要求为准。     宁夏医科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                                                                                                                                                          2025年12月30日
各位考生: 根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宁夏医科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宁夏医科大学2026年推免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等文件规定,现将宁夏医科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2026年推免研究生招生复试通知如下: 一、复试方式 采用现场复试方式。 二、资格审查 复试前,考生需进行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予复试。 资格审查包括:考生本人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宁夏医科大学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加盖大学本科阶段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成绩单、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外语水平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时间:2025年10月10日(星期五)上午9:00-11:00 地点: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后勤保障中心6楼602室 三、复试内容 复试形式为专业笔试、专业面试和技能测试。专业笔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主要考查专业基础知识。专业面试主要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外语听说能力、学术科研潜质、创新思维能力及心理健康情况等。技能测试仅面向专硕考生。 四、复试安排 (一)专业笔试 时间:2025年10月10日(星期五)下午14:00-16:00 地点: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康复中心二楼VR室 (二)专业面试 时间:2025年10月10日(星期五)下午16:10-16:30 地点: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康复中心五楼示教室 (三)技能测试 时间:2025年10月10日(星期五)下午16:40-17:00 地点: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康复中心二楼冲击波室 五、相关要求 (一)考试各环节均应考生本人参加考试,假冒顶替一经查实将追究相关责任。 (二)提供的个人信息、各类证件及相关材料均应完整、真实、无误,被发现任何不实信息均将被取消复试录取资格。 (三)务必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听从复试工作人员安排,按时参加复试。无故失联的考生,视为放弃本次复试。   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胜利南街804号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 联系方式:0951-6744022 联系人:李老师 邮箱:yjsgzbgs@163.com   附件: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docx       宁夏医科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                         2025年10月9日
各位考生: 根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宁夏医科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宁夏医科大学2026年推免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等文件规定,现将宁夏医科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2026年推免研究生招生复试通知如下: 一、复试方式 采用现场复试方式。 二、资格审查 复试前,考生需进行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予复试。 资格审查包括:考生本人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宁夏医科大学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加盖大学本科阶段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成绩单、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外语水平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时间:2025年9月28日(星期日)下午15:00-17:00 地点: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临床技能综合培训中心4楼中段国际会议室 三、复试内容 复试形式为专业笔试、专业面试和技能测试。专业笔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主要考查专业基础知识。专业面试主要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外语听说能力、学术科研潜质、创新思维能力及心理健康情况等。技能测试仅面向专硕考生。 四、复试安排 (一)专业笔试 时间:2025年9月29日(星期一)上午8:00-10:00 地点: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临床技能综合培训中心4楼中段国际会议室 (二)技能测试 时间:2025年9月29日(星期一)上午10:30-12:00 地点: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临床技能综合培训中心4楼西段技能考场 (三)专业面试 时间:2025年9月29日(星期一)下午14:30-18:00 地点: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临床技能综合培训中心5楼西段面试考场     五、相关要求 (一)考试各环节均应考生本人参加考试,假冒顶替一经查实将追究相关责任。 (二)提供的个人信息、各类证件及相关材料均应完整、真实、无误,被发现任何不实信息均将被取消复试录取资格。 (三)务必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听从复试工作人员安排,按时参加复试。无故失联的考生,视为放弃本次复试。   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胜利南街804号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 联系方式:0951-6744022 联系人:李老师 邮箱:yjsgzbgs@163.com   附件: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docx   宁夏医科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                         2025年9月26日
我院对在职临床医师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考生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现对进入复试考生名单予以发布。如有异议,请联系以下部门: 第一临床医学院:0951-6744022,yjsgzbgs@163.com。 具体名单如下:
根据《宁夏医科大学2025年在职临床医师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宁夏医科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2025年在职临床医师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等要求,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公平公正、全面考察、客观评价、公开透明。 二、组织管理 第一临床医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在职临床医师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招生的部署、组织、实施和监督等工作。下设综合测评组负责初审环节;面试考核组负责复试环节,每组由不少于5人组成,包括1名组长,另配1-2名秘书。凡有直系亲属参加考试的本院教职工,全程回避。 三、资格审核 第一临床医学院按照《宁夏医科大学2025年在职临床医师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等要求,对考生报考资格和报考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拟参加复试考生名单。 四、复试 (一)考生资格现场审查 1.时间:2025年8月14日(星期四)15:00-17:00。 2.地点: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核医学楼(临床技能综合培训中心)4楼中段国际会议室。 3.审核材料: (1)考生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现场审查,所有材料按下列顺序一式一份装订成册,上交留存。 ①在职临床医师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报名表一份(双面打印),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报考导师和导师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意见需填写完成后上交); ②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正反面印在一张 A4 纸上); ③单位推荐意见书; ④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中级及以上级别的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⑤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⑥临床医学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学位查询结果或认证报告。特别说明:申请人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www.chsi.com.cn)网站打印学位证书查询结果或认证报告。 ⑦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医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需含照片、姓名、身份证号、类别、执业范围等信息,两种证书分别复印); ⑧两位临床医学教授或主任医师的专家推荐书各一份; ⑨科研业绩复印件一份(学术论文提供全文及期刊目录页;科研课题须提供项目任务书全文,须所在单位相关部门盖章;在账经费证明等,须所在单位相关部门盖章)。 (2)复试PPT提交: 请考生携带以“考生编号+申请专业+研究方向”命名的PPT,并于资格审核现场提交。(注意:PPT内不能包含个人姓名和报考导师姓名) (3)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取消复试资格。 (二)复试安排 考生携带身份证原件于2025年8月15日上午7:20前到达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核医学楼(临床技能综合培训中心)参加复试。 (三)复试方式 采用现场面试方式。 (四)复试内容(100分) 考生需通过PPT汇报临床经历、科研成果、英语水平及读博计划等,并回答考核组提问。汇报时间:10分钟,回答提问:5分钟。 五、录取 (一)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即录取总成绩。坚持贯彻公平公正、保证质量和宁缺毋滥的原则。 (二)录取办法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不合格的; (2)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复试资格审查未通过的; (3)被报考导师一票否决的; (4)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和违规违纪行为的; (5)教育部规定的其他不予录取的。 六、公示 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网上公示。 七、其他 本方案由第一临床医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宁夏医科大学 2025 年在职临床医师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宁夏医科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2025年在职临床医师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的通知为准。     宁夏医科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                             2025年8月11日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依照《宁夏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管理办法》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全面考察、客观评价、公开透明的原则,择优选拔,确保质量。 二、组织管理   第一临床医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博士研究生招生的部署、组织、实施和监督等工作。下设综合测评组负责初审环节;面试考核组负责复试环节,每组由不少于5人组成,包括1名组长,另配1-2名秘书。凡有直系亲属参加考试的本校教职工,全程回避。    三、初审    (一)报考资格    综合测评组按照《宁夏医科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对申请者报考资格进行审核。    (二)复试资格    综合测评组对具备报考资格符合条件的申请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后,按照复试比例择优确定拟参加复试人员名单。    四、复试    (一)考生资格审查    所有进入复试的考生均应提前准备好报考资格审查证明材料。在复试前对考生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取消复试资格。    时间:2025年6月3日(星期二)14:30-17:00。    地点: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核医学楼临床技能综合培训中心4楼中段国际会议室。   (二)复试时间    2025年6月4日:实践技能考核(仅面向专博考生)。考生需自备无标识白大褂、一次性帽子、口罩;携带身份证等相关证件。    2025年6月5日:复试面试(全体考生)。携带身份证等相关证件。   (三)复试方式    采用现场面试方式。   (四)复试比例    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五)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含政治素质、英语水平、专业知识与科研潜质等,满分100分。    1.政治素质:20分。主要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2.英语能力:20分。主要考查外语阅读、翻译及听说能力。    3.专业知识与科研潜质:学术学位60分、专业学位40分。主要考查专业基础知识、科研思维、创新意识等。    4.实践技能考核:满分20分(仅面向专博考生)。主要考查临床实践技能能力。    五、录取   (一)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即录取总成绩。坚持贯彻公平公正、保证质量和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考生成绩,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二)录取办法    1.录取时根据导师招生计划数,按照总分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总分相同的,依次按照材料初审成绩、综合素质成绩、外语能力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2.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   (2)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复试资格审查未通过的;   (3)被报考导师一票否决的;   (4)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和违规违纪行为的;   (5)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报告或体检不合格的;   (6)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复查不合格的;   (7)教育部规定的其他不予录取的。    六、公示    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网上公示10个工作日。教育部录检通过后,经校长办公会审核通过,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其他    本方案由第一临床医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宁夏医科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宁夏医科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的通知为准。 宁夏医科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                           2025年5月27日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为确保第一临床医学院2025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复试顺利进行,现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招生工作贯彻公平公正、全面考察、客观评价、公开透明的原则,择优选拔,确保质量。 二、组织管理 (一)第一临床医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学院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 (二)第一临床医学院设立综合测评组负责资格审核环节;设立面试考核组负责复试环节,每组由不少于5人组成,包括1名组长,另配1-2名秘书。 (三)第一临床医学院成立以党组织书记为组长,纪检委员、教师代表为成员的监督组,负责学院复试过程的监督检查,并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 三、资格审核 (一)报考资格 第一临床医学院按照《宁夏医科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关于2025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的通知》要求,对申请者报考资格和报考材料进行审核。 (二)复试资格 经第一临床医学院对具备报考资格符合条件的申请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后,确定拟参加复试人员名单。 (三)系统填报 审核通过的学生,请于2025年5月14日至15日上午12点前登陆宁夏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链接:http://nxmu.zssystem.cn/)注册报名,并按《宁夏医科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要求上传相关材料。请正确填写姓名、身份证号及各阶段已获学历(学位)证书编号等信息,以上信息必须与学信网保持一致,否则将不能通过教育部录取资格审查。 四、报考费缴纳 (一)缴费时间 2025年5月15日,具体时间详见宁夏医科大学研究生院官网缴费通知。 (二)缴费标准 200 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无效报名,缴费后概不退费。 五、复试 (一)复试安排 时间:2025年5月16日14:30。 地点: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临床综合技能培训中心4楼国际会议室。 考生类型:全体考生。 需携带身份证、学生证等相关证件。请考生提前30分钟到考场候考。 (二)复试形式 采用现场面试方式。 (三)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含政治素质、英语水平、专业知识与科研潜质等,复试满分100分。 1.政治素质,满分20分。含思想品德与政治水平。 2.英语能力,满分10分。含外语阅读、翻译及听说能力。 3.专业知识与科研潜质,满分70分。含基础知识、科学思维、创新意识等。考核组现场提问,考生现场作答。 六、录取 (一)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即录取总成绩。坚持贯彻公平公正、保证质量和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考生成绩,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二)录取办法 1.录取时根据导师招生计划数,按照总分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总分相同的,依次按照专业知识与科研潜质成绩、英语能力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2.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 (2)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复试资格审查未通过的; (3)被报考导师一票否决的; (4)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和违规违纪行为的; (5)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报告或体检不合格的; (6)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复查不合格的; (7)教育部规定的其他不予录取的。 七、其他 (一)第一临床医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 (二)信息及时公开,复试名单、复试结果、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及时公布。 (三)本年度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者参加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教师和工作人员应主动回避,不得参加博士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 (四)保持投诉、申诉渠道畅通,如遇考生投诉和申诉,第一临床医学院立即组织核查并形成专项报告,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议。 (五)考生提供的个人信息、各类证件及相关材料均应完整、真实、无误,被发现任何不实信息均将被取消复试录取资格。考前务必保持通信工具畅通,按照要求准时参加复试,无故失联、不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放弃本次复试。考试各环节均应考生本人参加,假冒顶替一经查实将追究法律责任。   联 系 人:李老师       联系方式:0951-6744022   工作时间:8:00-12:00,14:30-18:00 邮    箱:yjsgzbgs@163.com                                 宁夏医科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 2025年5月14日      
  2023级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关于2025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的通知》已经发布(网址:https://www.nxmu.edu.cn/yjsy/info/1009/3227.htm),请各位同学及时查看,踊跃报名。 一、选拔范围 (一)专业:我校列入2025年招生专业目录下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内的学术学位专业。 (二)学生:我校2023级全日制在读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不含延期、休学、支教阶段的硕士研究生。 二、选拔条件(详见通知) (一)完成硕士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且成绩合格,无重修或重考记录,开题报告评价优良以上。 (二)需征得本人硕士研究生导师和拟报考博士研究生导师的同意,并出具导师亲笔签名的书面意见。 三、选拔程序 (一)申请阶段 符合申请条件的研究生填写申请表并准备相关材料,于2025年5月13日下午15:00前递交至第一临床医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审签。 第一临床医学院审签地点: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后勤保障楼602室 研究生管理办公室(电话6744022),联系人:苏老师。 (二)资格审查 1.审核通过的学生,请于2025年5月14日至15日上午12点前登陆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链接:http://nxmu.zssystem.cn/)注册报名,并按《宁夏医科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要求上传相关材料。请正确填写姓名、身份证号及各阶段已获学历(学位)证书编号等信息,以上信息必须与学信网保持一致,否则将不能通过教育部录取资格审查。 2.报考费缴纳 (1)缴费时间:2025年5月15日,具体时间详见研究生院官网缴费通知。 (2)缴费标准:200 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无效报名,缴费后概不退费。 (三)复试 采用现场面试方式。 (四)录取 录取时根据导师招生计划数,按照总分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 (五)公示 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网上公示10个工作日。教育部录检通过后,经校长办公会审核通过,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申请人提交材料 (一)必备材料:《宁夏医科大学研究生硕博连读申请表》《宁夏医科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硕士生导师推荐信》《宁夏医科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博士生导师意见书》、硕士期间成绩单、开题报告结果等各一份。 (二)其它支撑材料:提交公开发表的论文、科研成果证明、外语水平成绩证明、获奖证书等。由所在培养单位核对原件并在审核表上签章,保留复印件各一份备查。   附件: 1.《宁夏医科大学研究生硕博连读申请表》 2.《宁夏医科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硕士生导师推荐信》 3.《宁夏医科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博士生导师意见书》 4.《宁夏医科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医学教育管理处                                                                                 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2025年5月12日
为切实做好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宁夏医科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现通知如下。 一、调剂原则 1.符合《宁夏医科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拟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总分和单科)必须达到拟调专业的国家B类分数线。 3.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4.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5.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其他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要求为准。 二、调剂比例 各专业、培养类型按1:4差额调剂。 三、调剂安排 (一)资格审核 所有进入调剂的考生均应提前准备好资格审查证明材料,于4月19日(星期六)14:00-15:00,在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临床技能综合培训中心(核医学楼)4楼中段国际会议厅报到并进行资格审核。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参加复试。审查条件以《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宁夏医科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为准。 资格审查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初试准考证。 2.有效身份证件。 3.学籍学历材料: (1)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须提供: ①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②《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③专升本应届本科生,还须提供加盖公章的专升本录取名册。 (2)往届本科毕业生考生须提供: ①毕业证;②学位证;③《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0年之前毕业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境外学历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供大学专科学历证书(或大学本科结业证书)及本科课程成绩证明或论文(具体要求详见《宁夏医科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5.按“定向就业”方式报考的考生,须由档案管理部门开具同意定向培养证明,录取后人事档案不转入学校。 6.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提供户口簿首页、户口簿本人信息页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就业协议书或《宁夏医科大学接受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协议书》(附件1,A3打印)。 7.“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须提供《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需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印章)、《退出现役证》。 8.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须提供相关任职考核证明及证书。 9.复试费用缴纳记录截图。 10.考生本人签字的《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2)。自觉遵守相关承诺内容,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确保材料真实,诚信应试。 (二)调剂复试时间 2025年4月19日-4月20日。 (三)调剂复试方式 采用现场调剂复试。 四、调剂复试成绩 (一)调剂复试内容 包含笔试、面试和技能测试。笔试主要考查专业基础知识;面试主要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外语听说能力、学术科研潜质、创新思维能力及心理健康情况等;技能测试仅面向报考专业学位的考生。 (二)调剂复试成绩 复试总分为100分,不同培养类型复试成绩构成为: 1.学术学位:笔试成绩占比为30%、面试成绩占比为70%。 2.专业学位:笔试成绩占比为30%、面试成绩占比为50%、技能测试成绩占比为20%。 五、复试具体工作安排表   考试安排 考试地点 考生类型/专业 备注 资格审核 4月19日(星期六) 14:00-15:00 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 临床技能综合培训中心 (核医学楼) 4楼中段国际会议厅 全体考生 按照要求携带相关资格审查资料 专业笔试 4月20日(星期日) 8:00-10:00 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 临床技能综合培训中心 (核医学楼) 4楼中段国际会议厅 全体考生 1.携带黑色碳素笔等相关作答用具; 2.携带身份证、准考证等相关证件。 技能测试 4月20日(星期日) 10:30-12:00 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 临床技能综合培训中心 (核医学楼) 5楼技能考场 仅限报考 专业学位考生 1.需自备无标识白大褂、一次性帽子、口罩; 2.携带身份证、准考证等相关证件。 专业面试 4月20日(星期日) 14:00 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 临床技能综合培训中心 (核医学楼) 4楼401室 肾脏内科学 1.携带身份证、准考证等相关证件; 2.请考生提前40分钟到考场候考。 专业面试 4月20日(星期日) 14:00 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 临床技能综合培训中心 (核医学楼) 5楼509室 肝胆外科学 专业面试 4月20日(星期日) 14:00   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 临床技能综合培训中心 (核医学楼) 5楼512室 放射肿瘤学 专业面试 4月20日(星期日) 15:00 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 临床技能综合培训中心 (核医学楼) 4楼国际会议厅 肿瘤外科学 肿瘤内科学   六、录取 (一)录取成绩 录取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组成,总分为100分。其中初试成绩占50%,复试成绩占50%。 (二)录取原则 1.根据第一临床医学院招生计划和录取成绩按序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如因录取成绩相同且超过本专业或研究方向招生计划,逐次按初试成绩总分、业务课一成绩、业务课二成绩、初试外国语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上述考生如成绩仍相同,由第一临床医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形成关于上述考生排名的书面意见,报请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2.“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计划单列,参加同专业复试且要求一致,不参与同专业其他考生排名。复试成绩合格者,在专项计划内不区分专业,按照录取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录取名单。 3.对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我院硕士研究生。我院对申请免初试的考生组织复试,复试合格者即可予以拟录取。 4.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 (2)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复试资格审查未通过的;    (3)复试中面试低于60分或复试总分低于60分的; (4)同等学力考生有1门及以上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的; (5)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和违规违纪行为的; (6)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报告或体检不合格的; (7)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定向培养协议的; (8)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复查不合格的; (9)教育部规定的其他不予录取的。 (三)公示 拟录取名单经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于规定时间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教育部录检通过后,经学校校长办公会审定,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其他 (一)第一临床医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实行校院两级责任到人的目标管理,严格对复试工作过程的监督,对审核把关不严、泄露考题等违规违纪行为从严从速处理。 (二)信息公开,复试名单、复试结果、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及时公布。 (三)本年度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者参加硕士生入学考试的教师和工作人员应主动回避,不得参加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工作。 (四)考生提供的个人信息、各类证件及相关材料均应完整、真实、无误,被发现任何不实信息均将被取消复试录取资格。考前务必保持通信工具畅通,按照要求准时参加复试,无故失联的考生,视为放弃本次复试。考试各环节均应考生本人参加,假冒顶替一经查实将追究法律责任。 保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对考生投诉和申诉问题由第一临床医学院进行核查,调查属实的,上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复议后,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     1.资格审核相关咨询: 联系方式:18995078520     联 系 人:李老师 2.复试相关咨询: 联系方式:0951-6744022   联 系 人:李老师 工作时间:8:00-12:00,14:00-17:30 邮    箱:yjsgzbgs@163.com   附件: 1.宁夏医科大学接受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协议书 2.诚信复试承诺书   宁夏医科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 2025年4月17日
为切实做好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宁夏医科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现通知如下。 一、调剂原则 1.符合《宁夏医科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拟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总分和单科)必须达到拟调专业的国家B类分数线。 3.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4.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5.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其他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要求为准。 二、调剂比例 各专业、培养类型实行差额调剂。拟招生数=1的,按1:4调剂;拟招生数=2或3的,按1:3调剂;拟招生数≥4的,按1:2调剂。 三、调剂安排 (一)资格审核 所有进入调剂的考生均应提前准备好资格审查证明材料,于4月12日(星期六)14:30-17:00,在宁夏医科大学双怡校区22教室(图书馆2楼)报到并进行资格审核(同等学力考生于加试前进行资格审核)。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参加复试。审查条件以《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宁夏医科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为准。 资格审查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初试准考证。 2.有效身份证件。 3.学籍学历材料: (1)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须提供: ①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②《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③专升本应届本科生,还须提供加盖公章的专升本录取名册。 (2)往届本科毕业生考生须提供: ①毕业证;②学位证;③《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0年之前毕业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境外学历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供大学专科学历证书(或大学本科结业证书)及本科课程成绩证明或论文(具体要求详见《宁夏医科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5.按“定向就业”方式报考的考生,须由档案管理部门开具同意定向培养证明,录取后人事档案不转入学校。 6.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提供户口簿首页、户口簿本人信息页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就业协议书或《宁夏医科大学接受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协议书》(附件1,A3打印)。 7.“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须提供《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需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印章)、《退出现役证》。 8.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须提供相关任职考核证明及证书。 9.复试费用缴纳记录截图。 10.考生本人签字的《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2)。自觉遵守相关承诺内容,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确保材料真实,诚信应试。 (二)调剂复试时间 2025年4月12日-4月14日。 (三)调剂复试方式 采用现场调剂复试。 四、调剂复试成绩 (一)调剂复试内容 包含笔试、面试和技能测试。笔试主要考查专业基础知识;面试主要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外语听说能力、学术科研潜质、创新思维能力及心理健康情况等;技能测试仅面向报考“临床医学、医学技术”专业学位的考生。 同等学力考生,须按照招生简章要求在复试前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每门满分100分,且不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合格后方可参加复试。凡应该加试的考生,因本人有意隐瞒真实学历状况逃避加试或报考信息填写错误等,导致招生单位无法安排加试者,均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及后果。 (二)调剂复试成绩 复试总分为100分,不同培养类型复试成绩构成为: 1.学术学位:笔试成绩占比为30%、面试成绩占比为70%。 2.专业学位:笔试成绩占比为30%、面试成绩占比为50%、技能测试成绩占比为20%。 五、复试具体工作安排表   考试安排 考试地点 考生类型 备注 同等学力加试 4月12日(星期六) 8:00-10:00 10:10-12:10 宁夏医科大学双怡校区 全科楼2楼会议室 仅限 同等学力考生 1.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前须提供资格审查相关证明,通过资格审核后,方可进行加试; 2.携带黑色碳素笔等相关作答用具,携带身份证、准考证等相关证件。 资格审核 4月12日(星期六) 14:30-17:00 宁夏医科大学双怡校区 22教室(图书馆2楼) 除同等学力以外所有考生 按照要求携带相关资格审查资料 技能测试 4月13日(星期日) 宁夏医科大学双怡校区南门全科楼或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院区 (具体安排官网另行通知) 仅限报考 专业学位考生 1.需自备无标识白大褂、一次性帽子、口罩; 2.携带身份证、准考证等相关证件。 专业笔试 4月13日(星期日) 宁夏医科大学双怡校区 (具体安排官网另行通知) 全体考生 (含加试通过的同等学力考生) 1.携带黑色碳素笔等相关作答用具; 2.携带身份证、准考证等相关证件。 专业面试 4月14日(星期一) 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 (具体安排官网另行通知) 全体考生 (含加试通过的同等学力考生) 携带身份证、准考证等相关证件。   六、录取 (一)录取成绩 录取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组成,总分为100分。其中初试成绩占50%,复试成绩占50%。 (二)录取原则 1.根据第一临床医学院招生计划和录取成绩按序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如因录取成绩相同且超过本专业或研究方向招生计划,逐次按初试成绩总分、业务课一成绩、业务课二成绩、初试外国语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上述考生如成绩仍相同,由第一临床医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形成关于上述考生排名的书面意见,报请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2.“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计划单列,参加同专业复试且要求一致,不参与同专业其他考生排名。复试成绩合格者,在专项计划内不区分专业,按照录取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录取名单。 3.对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我院硕士研究生。我院对申请免初试的考生组织复试,复试合格者即可予以拟录取。 4.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 (2)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复试资格审查未通过的;     (3)复试中面试低于60分或复试总分低于60分的; (4)同等学力考生有1门及以上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的; (5)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和违规违纪行为的; (6)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报告或体检不合格的; (7)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定向培养协议的; (8)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复查不合格的; (9)教育部规定的其他不予录取的。 (三)公示 拟录取名单经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于规定时间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教育部录检通过后,经学校校长办公会审定,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其他 (一)第一临床医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实行校院两级责任到人的目标管理,严格对复试工作过程的监督,对审核把关不严、泄露考题等违规违纪行为从严从速处理。 (二)信息公开,复试名单、复试结果、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及时公布。 (三)本年度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者参加硕士生入学考试的教师和工作人员应主动回避,不得参加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工作。 (四)考生提供的个人信息、各类证件及相关材料均应完整、真实、无误,被发现任何不实信息均将被取消复试录取资格。考前务必保持通信工具畅通,按照要求准时参加复试,无故失联的考生,视为放弃本次复试。考试各环节均应考生本人参加,假冒顶替一经查实将追究法律责任。 保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对考生投诉和申诉问题由第一临床医学院进行核查,调查属实的,上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复议后,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     1.资格审核相关咨询: 联系方式:18995078520     联 系 人:李老师 2.复试相关咨询: 联系方式:0951-6744022    联 系 人:李老师 工作时间:8:00-12:00,14:00-17:30 邮    箱:yjsgzbgs@163.com   附件: 1.宁夏医科大学接受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协议书 2.诚信复试承诺书                                     宁夏医科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 2025年4月9日
各位考生: 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宁夏医科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宁夏医科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等文件规定,结合我院招生工作实际,现将第一临床医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第一志愿考生复试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复试安排 (一)复试时间 2025年3月26日至3月27日。 (二)复试人员 详见《宁夏医科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 (三)复试方式 采用现场复试形式。 (四)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综合素质能力考核、外语水平测试(含听力、口语)、专业考核等,形式为笔试、面试和技能测试。技能测试仅面向“临床医学、医学技术”的专硕考生。此外,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按照招生简章要求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且不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每门满分100分。 (五)复试成绩 复试总分为100分,不同培养类型复试成绩构成为: 1.学术学位:笔试成绩占比为30%、面试成绩占比为70%。 2.专业学位:笔试成绩占比为30%、面试成绩占比为50%、技能测试成绩占比为20%。 (六)具体安排     二、复试准备 (一)考生资格审查 所有进入复试的考生均应提前准备好报考资格审查证明材料,于3月25日(星期二)14:30-17:00,在宁夏医科大学双怡校区17大教室(教学楼1楼)报到并进行资格审核。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参加复试。审查条件以《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宁夏医科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为准。进入复试的考生须提交相关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 1.初试准考证。 2.有效身份证件。 3.学籍学历材料。 (1)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须提供: ①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②《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③专升本应届本科生还需提供加盖公章的专升本录取名册。 (2)往届本科毕业生考生须提供: ①毕业证;②学位证;③《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0年之前毕业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境外学历的考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须提供大学专科学历证书(或大学本科结业证书)及本科课程成绩证明或论文(具体要求详见招生简章)。 复试时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合格后方可参加复试。凡应该加试,但因考生有意隐瞒真实学历状况逃避加试或考生报考信息填写错误导致招生单位无法安排加试者,均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及后果。 5.按“定向就业”方式报考的考生,须由档案管理部门开具同意定向培养证明,录取后人事档案不转入学校。 6.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提供户口簿首页、户口簿本人信息页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就业协议书或《宁夏医科大学接受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协议书》(附件1,A3打印)。 7.“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须提供《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需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印章)、《退出现役证》。 8.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须提供相关任职考核证明及证书。 9.复试费用缴纳记录截图。 10.本人签字的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2) 复试前考生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考生须自觉遵守,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确保材料真实,诚信应试。 (二)复试缴费 进入复试名单的硕士研究生须在复试前缴纳复试费,收费标准:100元/人。缴费方式请随时关注研究生院通知。未缴纳复试费者不得参加复试,已缴费者如因本人原因未参加复试,不予退费。    三、录取 (一)录取成绩 录取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组成,总分为100分。其中初试成绩占50%,复试成绩占50%。 (二)录取原则 1.根据第一临床医学院招生计划和录取成绩按序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如因录取成绩相同且超过本专业或研究方向招生计划,逐次按初试成绩总分、业务课一成绩、业务课二成绩、初试外国语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上述考生如成绩仍相同,由第一临床医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形成关于上述考生排名的书面意见,报请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2.“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计划单列,参加同专业复试且要求一致,不参与同专业其他考生排名。复试成绩合格者,在专项计划内不区分专业,按照学校各二级招生单位的录取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录取名单。 3.对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我院硕士研究生。我院对申请免初试的考生组织复试,复试合格者即可予以拟录取。 4.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 (2)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复试资格审查未通过的; (3)复试中面试低于60分或复试总分低于60分的; (4)同等学力考生有1门及以上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的; (5)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和违规违纪行为的; (6)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报告或体检不合格的; (7)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定向培养协议的; (8)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复查不合格的; (9)教育部规定的其他不予录取的。 (三)公示 拟录取名单经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于规定时间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教育部录检通过后,经学校校长办公会审定,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相关要求 (一)考试各环节均应考生本人参加考试,冒名顶替一经查实将追究法律责任。 (二)提供的个人信息、各类证件及相关材料均应完整、真实、无误,被发现任何不实信息均将被取消复试录取资格。 (三)务必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听从复试工作人员安排,按时参加复试。无故失联的考生,视为放弃本次复试。 五、奖助政策 依据国家和自治区相关文件,学校对《宁夏医科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宁夏医科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宁夏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相关制度可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官网进行查阅。 六、住宿安排 2025级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和部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将在雁湖校区周边公寓住宿,具体情况各培养单位在复试现场予以说明。目前学校正在建设的学生公寓预计于2026年投入使用,届时2025级硕士研究生将搬回校内住宿。    七、联系方式 1.复试相关咨询: 联系方式:0951-6744022     联 系 人:李老师 邮    箱:yjsgzbgs@163.com 2.资格审核相关咨询: 联系方式:18995078520     联 系 人:李老师 附件: 1.宁夏医科大学接受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协议书.doc 2.诚信复试承诺书.docx     宁夏医科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 2025年3月21日
 各位考生: 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宁夏医科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宁夏医科大学2025年推免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等文件规定,现将宁夏医科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2025年推免研究生招生复试通知如下: 一、复试方式 采用现场复试方式。 二、资格审查 复试前,考生需进行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予复试。 资格审查包括:考生本人居民身份证、《宁夏医科大学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加盖大学本科阶段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成绩单、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外语水平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时间:2024年10月12日(星期六)下午14:00-16:00。 地点: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后勤保障中心8层802-2室。 三、复试内容 复试形式为专业笔试、专业面试和技能测试。专业笔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主要考查专业基础知识。专业面试主要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外语听说能力、学术科研潜质、创新思维能力及心理健康情况等。技能测试仅面向专硕考生。 四、复试安排 (一)专业笔试 时间:2024年10月14日(星期一)上午8:00-10:00 地点: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临床技能综合培训中心4楼中段国际会议室 (二)技能测试 时间:2024年10月14日学院(星期一)上午10:30-12:00 地点: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临床技能综合培训中心4楼西段技能考场 (三)专业面试 时间:2024年10月14日(星期一)下午14:30-18:00 地点: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临床技能综合培训中心4楼西段面试考场   五、相关要求 (一)考试各环节均应考生本人参加考试,假冒顶替一经查实将追究相关责任。 (二)提供的个人信息、各类证件及相关材料均应完整、真实、无误,被发现任何不实信息均将被取消复试录取资格。 (三)务必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听从复试工作人员安排,按时参加复试。无故失联的考生,视为放弃本次复试。   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胜利南街804号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 联系方式:0951-6744022 联系人:李老师 邮箱:yjsgzbgs@163.com   附件: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docx   宁夏医科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 2024年10月11日  
各位考生: 根据《宁夏医科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宁夏医科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等文件规定,结合我院招生工作实际,现将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复试安排 (一)复试时间:2024年5月15日至16日 1.专业笔试:5月15日9:00-11:00 地点:宁夏医科大学雁湖校区应谦教学楼,具体以复试准考证上地点为准。 2.专业面试:5月15日14:00 地点: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临床技能综合培训中心。 3.技能测试(仅专博):5月16日8:30 地点:宁夏医科大学双怡校区南门全科楼。 (二)复试人员 详见《宁夏医科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分数线及进入复试考生名单》。 (三)复试方式 采用现场复试。 (四)复试内容 复试包含笔试、面试和技能测试。笔试主要考查专业基础知识,笔试科目详见《宁夏医科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面试主要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外语听说能力、学术科研潜质、创新思维能力及心理健康情况等;技能测试仅面向临床医学的专博考生。普通招考考生的复试由笔试、面试和技能测试构成,硕博连读生复试只进行面试,不进行笔试。 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按照招生简章要求加试两门科目,加试方式为笔试。 复试具体工作安排表 二、考生资格审查 我院将在复试前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参加复试。审查条件以《宁夏医科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为准。进入复试的考生须提交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一)复试准考证。进入复试的考生可于5月12日上午10:00后登录“宁夏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网址:http://121.37.89.85:1052/Login?ReturnUrl=%2f)打印复试准考证。 (二)有效身份证件。 (三)往届生携带硕士毕业证及学位证;应届生携带研究生证和学籍证明,并须在入学前参照《宁夏医科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取得相关证书,否则取消入学资格;同等学力考生携带学士学位证书。报考临床专博的考生还须携带执业医师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或相关医师资格证明等材料。 (四)考生亲笔签字的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 三、相关要求 (一)请所有考生保证考试各环节均为本人参加考试,假冒顶替一经查实将追究法律责任。 (二)请所有考生保证提供的个人信息、各类证件及相关材料均完整、真实、无误,被发现任何不实信息均将被取消复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三)请所有考生务必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听从复试工作人员安排,按时参加复试。无故失联的考生,视为放弃本次复试。 联系方式:0951-6744022 联系人:贵老师、苏老师 邮箱:yjsgzbgs@163.com   宁夏医科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 2024年5月11日 附件:考生诚信承诺书.docx 
宁夏医科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总医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专业面试安排 宁夏医科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总医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专业笔试安排 宁夏医科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总医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技能考核安排    
各位考生: 为切实做好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将宁夏医科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总医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复试方式:现场复试 二、复试时间:2024年4月12-13日 1.专业面试:4月12日(星期五)8:00-18:00 地点: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 2.专业笔试:4月13日(星期六)8:30-10:30 地点:宁夏医科大学双怡校区 3.技能测试:4月13日(星期六)14:00-18:00 地点:宁夏医科大学双怡校区南门全科楼 三、资格审核 我院将在复试前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参加复试。审查条件以《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宁夏医科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为准。 复试考生请携带相关材料于4月11日(星期四)15:00-17:00,在宁夏医科大学双怡校南门全科楼一楼大厅报到并进行资格审核。报到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初试准考证。 2.有效身份证件。 3.学籍学历材料及档案证明材料。 (1)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须提供: ①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②《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证明;③专升本应届本科生还需提供加盖公章的专升本录取名册。 (2)往届本科毕业生考生须提供: ①毕业证;②学位证;③《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0年之前毕业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境外学历的考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须提供大学专科学历证书(或大学本科结业证书)及本科课程成绩证明或论文。 复试时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合格后方可参加复试。凡应该加试,但因考生有意隐瞒真实学历状况逃避加试或考生报考信息填写错误导致招生单位无法安排加试者,均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及后果。 5.按“定向就业”方式报考的考生,须由档案管理部门开具同意定向培养证明,录取后人事档案不转入学校。 6.“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须提供《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需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印章)《退出现役证》。 7.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须提供相关任职考核证明及证书。 8.复试费用缴纳记录截图。 9.本人签字的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 四、复试缴费 进入复试名单的硕士研究生须在复试前缴纳复试费,收费标准:100元/人。缴费方式请随时关注研究生院通知。未缴纳复试费者不得参加复试,已缴费者如因本人原因未参加复试,我校不予退费。     五、相关要求 (一)考试各环节均应考生本人参加考试,冒名顶替一经查实将追究法律责任。 (二)提供的个人信息、各类证件及相关材料均应完整、真实、无误,被发现任何不实信息均将被取消复试录取资格。 (三)务必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听从复试工作人员安排,按时参加复试。无故失联的考生,视为放弃本次复试。     联系方式:0951-6744022     邮 箱:yjsgzbgs@163.com              宁夏医科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              2024年4月7日
为切实做好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按照教育部及学校对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相关要求,统筹做好复试组织工作,努力提升人才选拔质量、全力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 二、工作原则 招生工作贯彻公平公正、全面考察、客观评价、公开透明的原则,择优选拔,确保质量。 三、组织机构 成立第一临床医学院(总医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部署、决策、协调与督导及应急突发事件处置。 四、复试安排及流程 1.考生资格审核:3月30日(星期六)下午15:00-17:00 2.复试时间:第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为3月31日至4月2日;调剂考生复试时间为4月。 3.复试方式:现场复试 4.复试比例: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1:1.5。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5.复试成绩 复试总分为100分,不同培养类型复试成绩构成为: (1)学术学位:笔试成绩占比为30%、面试成绩占比为70%。 (2)专业学位:笔试成绩占比为30%、面试成绩占比为50%、技能测试成绩占比为20%。 6.具体安排 五、资格审核 我院将在复试前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参加复试。审查条件以《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宁夏医科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为准。 复试考生请携带相关材料于3月30日(星期六)15:00-17:00,在宁夏医科大学双怡校区南门全科楼一楼大厅报到并进行资格审核。报到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初试准考证。 2.有效身份证件。 3.学籍学历材料及档案证明材料。 (1)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须提供: ①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②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证明;③《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④专升本应届本科生还需提供加盖学校档案部门公章或单位章的省教育厅专升本录取名册。 (2)往届本科毕业生考生须提供: ①毕业证;②学位证;③《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0年之前毕业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境外学历的考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须提供大学专科学历证书(或大学本科结业证书)及本科课程成绩证明或论文。 复试时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合格后方可参加复试。凡应该加试,但因考生有意隐瞒真实学历状况逃避加试或考生报考信息填写错误导致招生单位无法安排加试者,均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及后果。 5.按“定向就业”方式报考的考生,须由档案管理部门开具同意定向培养证明,录取后人事档案不转入学校。 6.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提供定向就业单位工作证明、提交户口簿首页、户口簿本人信息页和《宁夏医科大学接受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协议书》。 7.“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须提供《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需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印章)、《退出现役证》。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可转为普通计划,必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8.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须提供相关任职考核证明及证书。 9.复试费用缴纳记录截图。 10.本人签字的诚信复试承诺书。复试前考生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考生须自觉遵守,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确保材料真实,诚信应试。 六、录取 (一)录取成绩 录取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组成,总分为100分。其中初试成绩占50%,复试成绩占50%。 (二)录取原则 1.根据各招生学院招生计划和录取成绩按序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 (2)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复试资格审查未通过的; (3)复试中面试低于60分或复试总分低于60分的; (4)同等学力考生有1门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的; (5)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和违规违纪行为的; (6)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报告或体检不合格的; (7)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定向培养协议的; (8)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复查不合格的; (9)教育部规定的其他不予录取条件的。 (三)公示 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于规定时间在网上公示10个工作日。教育部录检通过后,经学校校长办公会审定,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其他 (一)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实行校院两级责任到人的目标管理,严格对复试工作过程的监督,对审核把关不严、泄露考题等违规违纪行为从严从速处理。 (二)信息公开,复试名单、复试结果、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及时公布。 (三)本年度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者参加硕士生入学考试的教师和工作人员应主动回避,不得参加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工作。 (四)保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对考生投诉和申诉问题由招生学院进行核查,调查属实的,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复议后,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   宁夏医科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总医院) 2024年3月29日
各位考生: 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宁夏医科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宁夏医科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等文件规定,现将宁夏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总医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复试方式:现场复试 二、复试时间:2023年3月30-31日(一志愿) 1.技能测试:3月30日 8:00-17:00 地点:临床技能综合培训中心1楼 2.专业笔试:3月30日19:00-21:00 地点:宁夏医科大学双怡校区教学楼 3.专业面试:3月31日8:00-18:00 地点: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各学位点 三、复试内容 复试形式为笔试、面试和技能测试。技能测试仅面向专硕考生。笔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按照招生简章要求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且不与初试科目相同。 四、复试具体工作安排表 五、资格审核 我院将在复试前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参加复试。审查条件以《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宁夏医科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为准。 复试考生请携带相关材料于3月29日(星期三)15:00-17:00,在宁夏医科大学双怡校区临床医学院大厅报到并进行资格审核。报到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初试准考证。     2.有效身份证件。     3.学籍学历材料及档案证明材料。   (1)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须提供:     ①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②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证明;③《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④专升本应届本科生还需提供加盖学校档案部门公章或单位章的省教育厅专升本录取名册。   (2)往届本科毕业生考生须提供:     ①毕业证;②学位证;③《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0年之前毕业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境外学历的考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须提供大学专科学历证书(或大学本科结业证书)及本科课程成绩证明或论文。     复试时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合格后方可参加复试。凡应该加试,但因考生有意隐瞒真实学历状况逃避加试或考生报考信息填写错误导致招生单位无法安排加试者,均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及后果。          5.按“定向就业”方式报考的考生,须由档案管理部门开具同意定向培养证明,录取后人事档案不转入学校。     6.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提供定向就业单位工作证明、提交户口簿首页、户口簿本人信息页、在职证明。     7.“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须提供《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需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印章)《退出现役证》。     8.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须提供相关任职考核证明及证书。    9.复试费用缴纳记录截图。    10.本人签字的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 六、复试缴费 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费用为100元/人。缴费方式请随时关注研究生院通知。未缴纳复试费者不得参加复试,已缴纳者如因本人原因未参加复试,我校不予退费。 七、相关要求 (一)考试各环节均应考生本人参加考试,假冒顶替一经查实将追究法律责任。 (二)提供的个人信息、各类证件及相关材料均应完整、真实、无误,被发现任何不实信息均将被取消复试录取资格。 (三)务必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听从复试工作人员安排,按时参加复试。无故失联的考生,视为放弃本次复试。 联系方式:0951-6744022 联 系 人:姜老师、李老师 邮    箱:yjsgzbgs@163.com                              宁夏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                            2023年3月26日
宁夏医科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通知(第一批次)
各位考生: 根据《宁夏医科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宁夏医科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宁夏医科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现将第一临床医学院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第一批次)通知如下: 一、复试人员 详见《宁夏医科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进入复试人员名单(第一批次)》。 https://www.nyfy.com.cn/hospitalization_guide1/detail_g7yU_69/17345.html 二、复试安排 三、现场资格审核 复试前对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凡未进行资格审核或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参加复试。审核条件以《宁夏医科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为准。现场资格审核时,须提交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一)本人身份证。 (二)本人学历(学籍)及工作证明材料 应届毕业生须携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报告验证有效期须在2025年12月24日之后。往届毕业生须携带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持境外学历(位)证书报考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宁夏医科大学2026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四)《宁夏医科大学2026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政审表》。 (五)《宁夏医科大学2026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个人陈述》。 (六)《宁夏医科大学2026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信》。要求须有报考学科领域正高级职称或博士生导师的专家书面推荐意见并手写签名,报考导师不能作为推荐人。 (七)英语水平证明。 (八)其他科研业绩相关材料。科研业绩材料须为近三年内的材料(自2022年12月1日起至“申请-考核”制报名起始日),包括发表的论文、著作、课题、发明专利、获奖证书等。 (九)报考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的考生还须提供《执业医师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现从事工作专业证明或职称证明。2015年以前硕士研究生入学、未参加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现从事临床工作的考生,须提供《执业医师资格证》、现从事工作专业的职称证及工作专业证明;报考临床检验诊断学二级学科的,须提供《执业医师资格证》或《临床医学检验技术》专业技术资格、现从事工作专业的职称证及工作专业证明。 (十)《宁夏医科大学2026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诚信承诺书》。 (十一)复试费用缴纳记录截图。 四、复试形式及内容 详见《宁夏医科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https://www.nyfy.com.cn/hospitalization_guide1/detail_g7yU_69/17269.html 五、相关要求 (一)考试各环节均应考生本人参加考试,冒名顶替一经查实将追究法律责任。 (二)考生提供的个人信息、各类证件及相关材料均应完整、真实、无误,被发现任何不实信息均将被取消复试录取资格。 (三)考生务必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听从复试工作人员安排,按时参加复试。无故失联的考生,视为放弃本次复试。   地    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胜利南街804号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 联系方式:0951-6744022 联 系 人:李老师 邮    箱:yjsgzbgs@163.com   宁夏医科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                              2026年1月8日
2026-01-08
宁夏医科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为确保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保证录取质量,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则 招生工作贯彻公平公正、全面考察、客观评价、公开透明的原则,择优选拔,确保质量。 二、组织管理 第一临床医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履行部署、组织、实施等具体工作职责。设立综合测评组负责初审环节;设立面试考核组负责复试环节,每组由不少于5人组成,包括1名组长,另配1-2名秘书。本人或直系亲属、其他利益相关者报名参加本院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应主动报备并全程回避。 三、初审 (一)报考资格 综合测评组依据《宁夏医科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要求,按照招生类型对申请者报考资格和报考材料进行审核。 (二)复试资格 综合测评组对符合报考条件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后,根据复试比例择优确定参加复试人员名单。 四、复试 (一)复试时间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复试形式 采用现场面试方式。 (三)复试比例 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四)考生资格审查 所有进入复试的考生均应提前准备好报考资格审查证明材料。在复试前将对考生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取消复试资格。 (五)复试内容 包含政治素质、英语水平、专业知识与科研潜质、技能测试等,复试满分100分。 1.政治素质,含思想品德与政治水平。 2.英语能力,含外语阅读、翻译及听说能力。 3.专业知识与科研潜质,含基础知识、科学思维、创新意识等。 4.技能测试(仅面向专博考生),考查与报考学科相关的专业技能等。 培养类型 复试科目 科目占比 考核内容 分值 学术学位 综合面试 100% 政治素质 20 英语能力 20 专业知识与科研潜质 60 专业学位 综合面试 80% 政治素质 20 英语能力 20 专业知识与科研潜质 60 技能测试 20% 专业技能 100 五、录取 (一)复试成绩即录取总成绩。录取时根据导师招生类型和招生计划,按照总分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总分相同的,依次按照材料初审成绩、综合面试成绩、外语能力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 2.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复试资格审查未通过的; 3.被报考导师一票否决的; 4.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和违规违纪行为的; 5.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报告或体检不合格的; 6.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复查不合格的; 7.教育部规定的其他不予录取的。 六、公示 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将按规定在网上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且通过教育部录检后,名单提交校长办公会审议,审议通过者予以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信息公开与社会监督  坚持信息公开,加强社会监督,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保证申诉渠道畅通。 联系方式如下: 部门 咨询电话 咨询邮箱 第一临床医学院 0951-6744022 yjsgzbgs@163.com 研究生院 0951-6980183 yzb@nxmu.edu.cn 八、其他 本方案的最终解释权归第一临床医学院所有。如有未尽事宜,均以研究生院最新发布的相关要求为准。     宁夏医科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                                                                                                                                                          2025年12月30日
2025-12-30
宁夏医科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202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招生(第二批次)复试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宁夏医科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宁夏医科大学2026年推免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等文件规定,现将宁夏医科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2026年推免研究生招生复试通知如下: 一、复试方式 采用现场复试方式。 二、资格审查 复试前,考生需进行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予复试。 资格审查包括:考生本人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宁夏医科大学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加盖大学本科阶段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成绩单、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外语水平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时间:2025年10月10日(星期五)上午9:00-11:00 地点: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后勤保障中心6楼602室 三、复试内容 复试形式为专业笔试、专业面试和技能测试。专业笔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主要考查专业基础知识。专业面试主要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外语听说能力、学术科研潜质、创新思维能力及心理健康情况等。技能测试仅面向专硕考生。 四、复试安排 (一)专业笔试 时间:2025年10月10日(星期五)下午14:00-16:00 地点: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康复中心二楼VR室 (二)专业面试 时间:2025年10月10日(星期五)下午16:10-16:30 地点: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康复中心五楼示教室 (三)技能测试 时间:2025年10月10日(星期五)下午16:40-17:00 地点: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康复中心二楼冲击波室 五、相关要求 (一)考试各环节均应考生本人参加考试,假冒顶替一经查实将追究相关责任。 (二)提供的个人信息、各类证件及相关材料均应完整、真实、无误,被发现任何不实信息均将被取消复试录取资格。 (三)务必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听从复试工作人员安排,按时参加复试。无故失联的考生,视为放弃本次复试。   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胜利南街804号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 联系方式:0951-6744022 联系人:李老师 邮箱:yjsgzbgs@163.com   附件: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docx       宁夏医科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                         2025年10月9日
2025-10-09
宁夏医科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202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招生(第一批次) 复试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宁夏医科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宁夏医科大学2026年推免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等文件规定,现将宁夏医科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2026年推免研究生招生复试通知如下: 一、复试方式 采用现场复试方式。 二、资格审查 复试前,考生需进行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予复试。 资格审查包括:考生本人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宁夏医科大学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加盖大学本科阶段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成绩单、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外语水平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时间:2025年9月28日(星期日)下午15:00-17:00 地点: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临床技能综合培训中心4楼中段国际会议室 三、复试内容 复试形式为专业笔试、专业面试和技能测试。专业笔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主要考查专业基础知识。专业面试主要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外语听说能力、学术科研潜质、创新思维能力及心理健康情况等。技能测试仅面向专硕考生。 四、复试安排 (一)专业笔试 时间:2025年9月29日(星期一)上午8:00-10:00 地点: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临床技能综合培训中心4楼中段国际会议室 (二)技能测试 时间:2025年9月29日(星期一)上午10:30-12:00 地点: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临床技能综合培训中心4楼西段技能考场 (三)专业面试 时间:2025年9月29日(星期一)下午14:30-18:00 地点: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临床技能综合培训中心5楼西段面试考场     五、相关要求 (一)考试各环节均应考生本人参加考试,假冒顶替一经查实将追究相关责任。 (二)提供的个人信息、各类证件及相关材料均应完整、真实、无误,被发现任何不实信息均将被取消复试录取资格。 (三)务必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听从复试工作人员安排,按时参加复试。无故失联的考生,视为放弃本次复试。   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胜利南街804号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 联系方式:0951-6744022 联系人:李老师 邮箱:yjsgzbgs@163.com   附件: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docx   宁夏医科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                         2025年9月26日
2025-09-26
宁夏医科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2025年在职临床医师申请临床医学博土专业学位复试通知
根据《宁夏医科大学2025年在职临床医师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宁夏医科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2025年在职临床医师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等要求,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公平公正、全面考察、客观评价、公开透明。 二、组织管理 第一临床医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在职临床医师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招生的部署、组织、实施和监督等工作。下设综合测评组负责初审环节;面试考核组负责复试环节,每组由不少于5人组成,包括1名组长,另配1-2名秘书。凡有直系亲属参加考试的本院教职工,全程回避。 三、资格审核 第一临床医学院按照《宁夏医科大学2025年在职临床医师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等要求,对考生报考资格和报考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拟参加复试考生名单。 四、复试 (一)考生资格现场审查 1.时间:2025年8月14日(星期四)15:00-17:00。 2.地点: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核医学楼(临床技能综合培训中心)4楼中段国际会议室。 3.审核材料: (1)考生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现场审查,所有材料按下列顺序一式一份装订成册,上交留存。 ①在职临床医师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报名表一份(双面打印),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报考导师和导师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意见需填写完成后上交); ②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正反面印在一张 A4 纸上); ③单位推荐意见书; ④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中级及以上级别的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⑤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⑥临床医学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学位查询结果或认证报告。特别说明:申请人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www.chsi.com.cn)网站打印学位证书查询结果或认证报告。 ⑦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医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需含照片、姓名、身份证号、类别、执业范围等信息,两种证书分别复印); ⑧两位临床医学教授或主任医师的专家推荐书各一份; ⑨科研业绩复印件一份(学术论文提供全文及期刊目录页;科研课题须提供项目任务书全文,须所在单位相关部门盖章;在账经费证明等,须所在单位相关部门盖章)。 (2)复试PPT提交: 请考生携带以“考生编号+申请专业+研究方向”命名的PPT,并于资格审核现场提交。(注意:PPT内不能包含个人姓名和报考导师姓名) (3)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取消复试资格。 (二)复试安排 考生携带身份证原件于2025年8月15日上午7:20前到达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核医学楼(临床技能综合培训中心)参加复试。 (三)复试方式 采用现场面试方式。 (四)复试内容(100分) 考生需通过PPT汇报临床经历、科研成果、英语水平及读博计划等,并回答考核组提问。汇报时间:10分钟,回答提问:5分钟。 五、录取 (一)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即录取总成绩。坚持贯彻公平公正、保证质量和宁缺毋滥的原则。 (二)录取办法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不合格的; (2)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复试资格审查未通过的; (3)被报考导师一票否决的; (4)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和违规违纪行为的; (5)教育部规定的其他不予录取的。 六、公示 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网上公示。 七、其他 本方案由第一临床医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宁夏医科大学 2025 年在职临床医师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宁夏医科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2025年在职临床医师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的通知为准。     宁夏医科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                             2025年8月11日  
2025-08-11
宁夏医科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复试通知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依照《宁夏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管理办法》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全面考察、客观评价、公开透明的原则,择优选拔,确保质量。 二、组织管理   第一临床医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博士研究生招生的部署、组织、实施和监督等工作。下设综合测评组负责初审环节;面试考核组负责复试环节,每组由不少于5人组成,包括1名组长,另配1-2名秘书。凡有直系亲属参加考试的本校教职工,全程回避。    三、初审    (一)报考资格    综合测评组按照《宁夏医科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对申请者报考资格进行审核。    (二)复试资格    综合测评组对具备报考资格符合条件的申请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后,按照复试比例择优确定拟参加复试人员名单。    四、复试    (一)考生资格审查    所有进入复试的考生均应提前准备好报考资格审查证明材料。在复试前对考生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取消复试资格。    时间:2025年6月3日(星期二)14:30-17:00。    地点: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核医学楼临床技能综合培训中心4楼中段国际会议室。   (二)复试时间    2025年6月4日:实践技能考核(仅面向专博考生)。考生需自备无标识白大褂、一次性帽子、口罩;携带身份证等相关证件。    2025年6月5日:复试面试(全体考生)。携带身份证等相关证件。   (三)复试方式    采用现场面试方式。   (四)复试比例    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五)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含政治素质、英语水平、专业知识与科研潜质等,满分100分。    1.政治素质:20分。主要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2.英语能力:20分。主要考查外语阅读、翻译及听说能力。    3.专业知识与科研潜质:学术学位60分、专业学位40分。主要考查专业基础知识、科研思维、创新意识等。    4.实践技能考核:满分20分(仅面向专博考生)。主要考查临床实践技能能力。    五、录取   (一)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即录取总成绩。坚持贯彻公平公正、保证质量和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考生成绩,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二)录取办法    1.录取时根据导师招生计划数,按照总分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总分相同的,依次按照材料初审成绩、综合素质成绩、外语能力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2.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   (2)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复试资格审查未通过的;   (3)被报考导师一票否决的;   (4)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和违规违纪行为的;   (5)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报告或体检不合格的;   (6)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复查不合格的;   (7)教育部规定的其他不予录取的。    六、公示    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网上公示10个工作日。教育部录检通过后,经校长办公会审核通过,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其他    本方案由第一临床医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宁夏医科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宁夏医科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的通知为准。 宁夏医科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                           2025年5月27日
2025-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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