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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专科教育
 为进一步聚焦临床医学专业认证重点工作,系统解决教学管理中的突出问题,明确 2025 年度教学工作重点任务,筑牢临床教学质量根基,2025年9 月 28 日,第一临床医学院召开 2025-2026学年第一次教学秘书会议。医学教育管理处处长孙志诚、副处长赵倩、教学办全体成员,以及各临床教学系(教研室)、区段、科室教学秘书共同参会,会议紧扣 “找问题、明职责、定方案、促落实” 主线,为新学期教学工作谋篇布局。  会议现场,教学管理办公室结合分管工作精准发力,针对教学管理关键环节分别展开详细解说和工作部署。教学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孙柳君聚焦 “规范管理、防范风险”,围绕既往及近期日常教学工作中暴露的问题,逐项拆解核心任务:一方面,详细解读了《教学系(教研室)工作职责》《教学秘书岗位职责》《教学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文件,并就教务、考务等相关工作进行了系统讲解,明确“谁负责、谁落实、谁监督” 的管理链条;另一方面,重点解读教学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置流程与上报机制,为教学工作平稳推进保驾护航;同时,还针对教务排课、考务组织等日常工作中的易错点进行梳理,通过案例分析强调规范操作的重要性,帮助教学秘书规避工作疏漏。  随后,教学管理办公室赵芳老师立足 “实习教学质量提升”,围绕本学期初本科生见习、实习教学检查结果,直面问题、靶向施策。逐项梳理本科生实习工作的核心环节,从实习计划制定、入科教育、教学活动开展到过程管理、考核评价与档案整理,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强调要严格落实带教责任,确保实习教学质量。确保各环节不走过场、不打折扣。  教学管理办公室主任夏玲玲则以 “问题整改与重点攻坚” 为核心,对新学期教学检查情况进行了反馈,针对教案、试卷分析、集体备课、实习资料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逐一指出不足,并提出整改要求。同时,汇报了2025年临床医学专业认证工作的最新进展,要求各学系、区段、科室自查自纠,积极迎接认证,推动本科教学质量再上新台阶。会议还对近期重点工作进行了部署,包括修订留学生MBBS教学大纲、推进数智信息化建设,以及积极备战第二届中国医学教育题库命题创新大赛等。  会议尾声,赵倩副处长与孙志诚处长先后作总结发言,为全体教学秘书注入信心与动力。赵倩副处长肯定了教学秘书在教学工作中的 “桥梁纽带” 作用,教学秘书作为教学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做教学管理的内行人,教学工作的连心桥。学院也将定期组织开展业务培训与交流活动,进一步完善教学管理制度与工作流程,明确工作责任与分工,减少不必要的重复工作,建立健全激励机制,推进教学管理工作稳步提升!  最后,孙志诚处长着重强调教学工作在学院发展中的核心地位 —— 不仅是人才培养的根本保障,更是推动医院学科建设的重要支撑;同时,明确教学工作与个人职业发展的紧密关联,指出积极参与教学管理、提升教学能力,为职称晋升与专业成长增添重要砝码。鼓励大家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提升业务能力,以更饱满的热情投入到教学管理工作中,共同助力学院教学质量再上新台阶。  此次例会内容详实、重点突出,既精准解决了当前教学管理中的实际问题,又让全体教学秘书明确了职责与任务,更增强了大家的职业认同感与工作信心,为第一临床医学院2025-2026学年教学工作的高质量开篇和临床医学专业认证的扎实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图文/杨丹钰              
第一条 教学系是医院开展本科教学工作的基层单位,对于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提高教学质量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为提高教学系管理水平,更好地发挥作用,根据学校相关制度,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教学系隶属于医院医学教育管理处,实行学系主任负责制。学系设主任1名、学系副主任视情况可设1至3名、教学秘书1名,协助学系主任开展教学工作。 第三条 教学系可按课程或研究方向设若干教学小组,由经验丰富的教师担任教学组长,在教学系主任领导下,负责相关课程的教学与研究。 第四条 教学系应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医学教学管理处下达的各项教学任务,开展学系内部教学质量控制,接受各类教学检查与评估,积极参加各项教学活动与教学竞赛。 第五条 教学系应制定发展规划,开展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工作。根据教学需要开展双语教学;推进现代教育技术与课程的深度融合;开发课程资源,建立试题库、教学资源库;组织编写教学教材、实践指导等。 第六条 教学系要开展教学质量检查工作,除配合医院组织的教学质量检查外,教学系主任、副主任和教学秘书应不定期进行听课,广泛收集学生意见,及时掌握教学情况 。 第七条 命题工作实行教学系主任责任制。教学系应认真组织命题、监考、巡考、阅卷、成绩录入、分析和上报工作。 第八条 实行授课提醒制度、集体备课制度和青年教师试讲制度。教学系应执行授课前3次提醒制度,按时组织集体备课和青年教师试讲,并报备医学教育管理处,接受教学督导专家的指导。 第九条 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教学系对教师具有培训及管理的责任,应重视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培养,努力形成职称结构、年龄结构较为合理的教师梯队。制定教学系年度师资培养计划,为青年教师指定教学导师,加强对青年教师的“传、帮、带”。 第十条 开展教育教学改革研究。教学系应组织教师有计划地开展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的改革研究,申报教学项目,及时总结教学成果,撰写教学论文。 第十一条 每学期进行教学工作总结。教学系应对照年度工作计划,围绕教学工作的各方面进行总结和评估,肯定成绩、改进不足,更好地发挥教学系的作用。 第十二条 本制度由医学教育管理处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第一条  为加强临床教师的管理,提高教学能力,增强教学意识,根据《宁夏医科大学任课教师职责》,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临床教师的教学工作由各教学系及科室负责统筹安排。 第三条  临床教师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医德和师德,爱岗敬业,为人师表,能够在学生中树立良好的教师形象。 (二)热爱医学教育事业,服从教学安排。 (三)具备一定的教学能力,教学态度严谨,能够胜任临床教学工作。 第四条  各级临床教师应承担的教学任务 各级临床教师采取阶梯制授课原则,具体如下: (一)住院医师 1.住院医师工作满一年以上者,应承担临床实习带教任务。 2.高年资住院医师承担临床见习授课任务。 3.高年资住院医师承担实习小讲课、操作示教等教学任务。 (二)主治医师 1.根据科室实际情况,可以承担临床实习带教任务。 2.承担临床见习授课任务。 3.承担实习小讲课、操作示教等教学任务,可协助主持教学病例讨论。 (三)正、副主任医师 1.承担理论授课任务。 2.根据科室实际情况,可以承担临床见习带教任务。 3.主持教学查房、教学病例讨论等教学任务。   4.参加下级医师教学能力的评估与考核。 第五条  教师发展与师资培训 临床教师应按照专业技术职称,参加不同阶段的教学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承担教学任务。 (一)住院医师:新入职住院医师应参加新职工岗前教学能力专项培训并通过考核;通过教学系内部见习授课试讲;参加各类教案书写、命题、阅卷等教学专项培训;接受各类教学方法培训。 (二)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人员:通过教学系内部理论授课试讲和医院青年教师理论授课试讲;参加各类教案书写、命题、阅卷等教学专项培训;接受各类教学方法培训。 第六条  参加教学活动 临床教师有义务参加学系或科室集体备课、试讲、公开示范课等教学活动;承担临时性教学培训与考核任务;参与讨论制定教学系的各项制度、规划和方案等;服从教学系或科室安排,承担一定时间的教学秘书工作。 第七条  凡违反教学有关规定,出现以下情况者,应停止教学工作,按照《宁夏医科大学教学差错、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给予处理。 (一)违反师德规范者。 (二)不服从学系教学安排,拒绝教学任务者。 (三)有严重教学差错、事故,造成不良影响者。 1.授课迟到、早退、旷课; 2.无原因私自调课,影响课程进度; 3.不依据教学大纲授课,或自行删减、更改课时内容,影响教学质量; 4.向学生泄漏试题。 第八条  本规定适用于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药学、护理学等专业。 第九条  本规定由医学教育管理处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集体备课是教师掌握教学规律,积累教学经验,提高业务水平和文化水平的重要环节,是专门研究教学、交流体会的良好途径等。为规范教学过程、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系(教研室)全体教师均应参加集体备课。由系(教研室)主任根据教学内容做出相应安排; 二、主讲教师应按照教学大纲要求,认真书写教案,宣讲时要做到简明扼要,重点突出,系统规范,条理分明,讲解清楚; 三、参加集体备课的教师应阅读主讲教师教案,并对教案及主讲讲师的宣讲提出意见和建议,做出评价; 四、主讲教师和其他教师均应认真对待集体备课活动,做到准备充分,以达到取长补短,共同提高的目的; 五、集体备课还应包括以下内容: (1)讨论教学内容,制定教学大纲; (2)制定教学进度,确定各章节教学学时; (3)检查教案及教学进度; (4)讨论教学过程中遇到的各种教学问题; (5)交流教学经验,取长补短; (6)反馈教学效果,改进教学方法; (7)确定考题类型,明确考试宗旨; (8)成立随机命题小组,体现公平原则; (9)进行试卷分析,检查一学期教学中的不足。 六、本制度适用于理论课与实验课。 七、本制度解释权归教务处。
试讲是师资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之一。通过试讲,可以了解教师对教材内容的理解与掌握程度,了解教师的教学方法、组织教学等方面的能力及水平,有利于学校对教师的培养、考察与使用。为确保师资水准,增进教学品质,特制定本规定。   一、试讲对象   (一)初次开课的教师;   (二)担任新教学内容的教师;   (三)已开过课,因教学效果欠佳而停止开课或因其它工作较长期脱离教学岗位后又申请重新开课者。   二、试讲组织   (一)教师试讲前应已初步掌握拟开课程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由本人向教研室提出试讲申请,教研室指定有代表性的章节进行试讲,由教研室主任主持试讲,教研室全体教师必须参加,可邀请教务处和学院、部门领导参加听课;   (二)新开设的必修课的教师及其他需试讲的教师,由有关部门或教务处主持试讲。   三、试讲要求   (一)试讲教师应在指导教师指导下认真备课,并按规定写好教案。试讲内容由教研室指定有代表性的章节,其内容不少于两节课,并于试讲之前将教案交教研室;   (二)新开设的必修课的教师及其他须试讲的教师,一般由教研室或院(部)选择具有代表性的章节试讲;   (三)试讲按上课常规进行;   四、试讲评议   (一)评议可参照以下几点进行衡量:   1、教材繁简处理得当,内容安排紧凑,时间分配合理;   2、教学目的明确,重点突出、难点讲解透彻;   3、概念表述准确,讲课条理清楚;   4、教学方法运用恰当,理论联系实际,举例生动贴切;   5、课件及板书工整,布局合理;   6、语言准确,用普通话讲课,有较好的表达能力,生动形象,有吸引力;   7、合理使用教具及多媒体课件,示范操作熟练;   8、具有一定的双语教学能力。   (二)试讲者一般不参加评议,但事后应将评议意见转告试讲者。   (三)教师经多次试讲,水平未达要求者,应暂缓开课。另开课的新教师,经多次试讲未达要求者,不宜开新课。教学效果较差的教师,经多次试讲无明显提高者,应调离教学岗位教师停止开课或教师调离教学岗位,由校长办公会议或教务会议决定,其它情况,可由教务会议或教学副校长决定   五、附则   (一)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二)本制度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三)本制度适用于理论与实验课。    
聚焦认证凝心聚力 提升教管精准施策
 为进一步聚焦临床医学专业认证重点工作,系统解决教学管理中的突出问题,明确 2025 年度教学工作重点任务,筑牢临床教学质量根基,2025年9 月 28 日,第一临床医学院召开 2025-2026学年第一次教学秘书会议。医学教育管理处处长孙志诚、副处长赵倩、教学办全体成员,以及各临床教学系(教研室)、区段、科室教学秘书共同参会,会议紧扣 “找问题、明职责、定方案、促落实” 主线,为新学期教学工作谋篇布局。  会议现场,教学管理办公室结合分管工作精准发力,针对教学管理关键环节分别展开详细解说和工作部署。教学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孙柳君聚焦 “规范管理、防范风险”,围绕既往及近期日常教学工作中暴露的问题,逐项拆解核心任务:一方面,详细解读了《教学系(教研室)工作职责》《教学秘书岗位职责》《教学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文件,并就教务、考务等相关工作进行了系统讲解,明确“谁负责、谁落实、谁监督” 的管理链条;另一方面,重点解读教学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置流程与上报机制,为教学工作平稳推进保驾护航;同时,还针对教务排课、考务组织等日常工作中的易错点进行梳理,通过案例分析强调规范操作的重要性,帮助教学秘书规避工作疏漏。  随后,教学管理办公室赵芳老师立足 “实习教学质量提升”,围绕本学期初本科生见习、实习教学检查结果,直面问题、靶向施策。逐项梳理本科生实习工作的核心环节,从实习计划制定、入科教育、教学活动开展到过程管理、考核评价与档案整理,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强调要严格落实带教责任,确保实习教学质量。确保各环节不走过场、不打折扣。  教学管理办公室主任夏玲玲则以 “问题整改与重点攻坚” 为核心,对新学期教学检查情况进行了反馈,针对教案、试卷分析、集体备课、实习资料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逐一指出不足,并提出整改要求。同时,汇报了2025年临床医学专业认证工作的最新进展,要求各学系、区段、科室自查自纠,积极迎接认证,推动本科教学质量再上新台阶。会议还对近期重点工作进行了部署,包括修订留学生MBBS教学大纲、推进数智信息化建设,以及积极备战第二届中国医学教育题库命题创新大赛等。  会议尾声,赵倩副处长与孙志诚处长先后作总结发言,为全体教学秘书注入信心与动力。赵倩副处长肯定了教学秘书在教学工作中的 “桥梁纽带” 作用,教学秘书作为教学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做教学管理的内行人,教学工作的连心桥。学院也将定期组织开展业务培训与交流活动,进一步完善教学管理制度与工作流程,明确工作责任与分工,减少不必要的重复工作,建立健全激励机制,推进教学管理工作稳步提升!  最后,孙志诚处长着重强调教学工作在学院发展中的核心地位 —— 不仅是人才培养的根本保障,更是推动医院学科建设的重要支撑;同时,明确教学工作与个人职业发展的紧密关联,指出积极参与教学管理、提升教学能力,为职称晋升与专业成长增添重要砝码。鼓励大家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提升业务能力,以更饱满的热情投入到教学管理工作中,共同助力学院教学质量再上新台阶。  此次例会内容详实、重点突出,既精准解决了当前教学管理中的实际问题,又让全体教学秘书明确了职责与任务,更增强了大家的职业认同感与工作信心,为第一临床医学院2025-2026学年教学工作的高质量开篇和临床医学专业认证的扎实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图文/杨丹钰              
2025-09-30
教学系管理制度
第一条 教学系是医院开展本科教学工作的基层单位,对于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提高教学质量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为提高教学系管理水平,更好地发挥作用,根据学校相关制度,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教学系隶属于医院医学教育管理处,实行学系主任负责制。学系设主任1名、学系副主任视情况可设1至3名、教学秘书1名,协助学系主任开展教学工作。 第三条 教学系可按课程或研究方向设若干教学小组,由经验丰富的教师担任教学组长,在教学系主任领导下,负责相关课程的教学与研究。 第四条 教学系应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医学教学管理处下达的各项教学任务,开展学系内部教学质量控制,接受各类教学检查与评估,积极参加各项教学活动与教学竞赛。 第五条 教学系应制定发展规划,开展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工作。根据教学需要开展双语教学;推进现代教育技术与课程的深度融合;开发课程资源,建立试题库、教学资源库;组织编写教学教材、实践指导等。 第六条 教学系要开展教学质量检查工作,除配合医院组织的教学质量检查外,教学系主任、副主任和教学秘书应不定期进行听课,广泛收集学生意见,及时掌握教学情况 。 第七条 命题工作实行教学系主任责任制。教学系应认真组织命题、监考、巡考、阅卷、成绩录入、分析和上报工作。 第八条 实行授课提醒制度、集体备课制度和青年教师试讲制度。教学系应执行授课前3次提醒制度,按时组织集体备课和青年教师试讲,并报备医学教育管理处,接受教学督导专家的指导。 第九条 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教学系对教师具有培训及管理的责任,应重视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培养,努力形成职称结构、年龄结构较为合理的教师梯队。制定教学系年度师资培养计划,为青年教师指定教学导师,加强对青年教师的“传、帮、带”。 第十条 开展教育教学改革研究。教学系应组织教师有计划地开展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的改革研究,申报教学项目,及时总结教学成果,撰写教学论文。 第十一条 每学期进行教学工作总结。教学系应对照年度工作计划,围绕教学工作的各方面进行总结和评估,肯定成绩、改进不足,更好地发挥教学系的作用。 第十二条 本制度由医学教育管理处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2025-09-17
临床教师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临床教师的管理,提高教学能力,增强教学意识,根据《宁夏医科大学任课教师职责》,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临床教师的教学工作由各教学系及科室负责统筹安排。 第三条  临床教师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医德和师德,爱岗敬业,为人师表,能够在学生中树立良好的教师形象。 (二)热爱医学教育事业,服从教学安排。 (三)具备一定的教学能力,教学态度严谨,能够胜任临床教学工作。 第四条  各级临床教师应承担的教学任务 各级临床教师采取阶梯制授课原则,具体如下: (一)住院医师 1.住院医师工作满一年以上者,应承担临床实习带教任务。 2.高年资住院医师承担临床见习授课任务。 3.高年资住院医师承担实习小讲课、操作示教等教学任务。 (二)主治医师 1.根据科室实际情况,可以承担临床实习带教任务。 2.承担临床见习授课任务。 3.承担实习小讲课、操作示教等教学任务,可协助主持教学病例讨论。 (三)正、副主任医师 1.承担理论授课任务。 2.根据科室实际情况,可以承担临床见习带教任务。 3.主持教学查房、教学病例讨论等教学任务。   4.参加下级医师教学能力的评估与考核。 第五条  教师发展与师资培训 临床教师应按照专业技术职称,参加不同阶段的教学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承担教学任务。 (一)住院医师:新入职住院医师应参加新职工岗前教学能力专项培训并通过考核;通过教学系内部见习授课试讲;参加各类教案书写、命题、阅卷等教学专项培训;接受各类教学方法培训。 (二)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人员:通过教学系内部理论授课试讲和医院青年教师理论授课试讲;参加各类教案书写、命题、阅卷等教学专项培训;接受各类教学方法培训。 第六条  参加教学活动 临床教师有义务参加学系或科室集体备课、试讲、公开示范课等教学活动;承担临时性教学培训与考核任务;参与讨论制定教学系的各项制度、规划和方案等;服从教学系或科室安排,承担一定时间的教学秘书工作。 第七条  凡违反教学有关规定,出现以下情况者,应停止教学工作,按照《宁夏医科大学教学差错、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给予处理。 (一)违反师德规范者。 (二)不服从学系教学安排,拒绝教学任务者。 (三)有严重教学差错、事故,造成不良影响者。 1.授课迟到、早退、旷课; 2.无原因私自调课,影响课程进度; 3.不依据教学大纲授课,或自行删减、更改课时内容,影响教学质量; 4.向学生泄漏试题。 第八条  本规定适用于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药学、护理学等专业。 第九条  本规定由医学教育管理处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2025-09-17
宁夏医科大学教师试讲制度
试讲是师资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之一。通过试讲,可以了解教师对教材内容的理解与掌握程度,了解教师的教学方法、组织教学等方面的能力及水平,有利于学校对教师的培养、考察与使用。为确保师资水准,增进教学品质,特制定本规定。   一、试讲对象   (一)初次开课的教师;   (二)担任新教学内容的教师;   (三)已开过课,因教学效果欠佳而停止开课或因其它工作较长期脱离教学岗位后又申请重新开课者。   二、试讲组织   (一)教师试讲前应已初步掌握拟开课程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由本人向教研室提出试讲申请,教研室指定有代表性的章节进行试讲,由教研室主任主持试讲,教研室全体教师必须参加,可邀请教务处和学院、部门领导参加听课;   (二)新开设的必修课的教师及其他需试讲的教师,由有关部门或教务处主持试讲。   三、试讲要求   (一)试讲教师应在指导教师指导下认真备课,并按规定写好教案。试讲内容由教研室指定有代表性的章节,其内容不少于两节课,并于试讲之前将教案交教研室;   (二)新开设的必修课的教师及其他须试讲的教师,一般由教研室或院(部)选择具有代表性的章节试讲;   (三)试讲按上课常规进行;   四、试讲评议   (一)评议可参照以下几点进行衡量:   1、教材繁简处理得当,内容安排紧凑,时间分配合理;   2、教学目的明确,重点突出、难点讲解透彻;   3、概念表述准确,讲课条理清楚;   4、教学方法运用恰当,理论联系实际,举例生动贴切;   5、课件及板书工整,布局合理;   6、语言准确,用普通话讲课,有较好的表达能力,生动形象,有吸引力;   7、合理使用教具及多媒体课件,示范操作熟练;   8、具有一定的双语教学能力。   (二)试讲者一般不参加评议,但事后应将评议意见转告试讲者。   (三)教师经多次试讲,水平未达要求者,应暂缓开课。另开课的新教师,经多次试讲未达要求者,不宜开新课。教学效果较差的教师,经多次试讲无明显提高者,应调离教学岗位教师停止开课或教师调离教学岗位,由校长办公会议或教务会议决定,其它情况,可由教务会议或教学副校长决定   五、附则   (一)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二)本制度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三)本制度适用于理论与实验课。    
2025-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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