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附属医院、教学医院:
为落实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63号)和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实际,经学校专家组评审、2018年第9次校长办公会审定,批准2018年度校级教育教学研究项目62项准予立项,其中重点项目10项,每项资助0.5万元;一般项目52项,每项资助0.3万元。项目时间自2018年7月至2020年7月。
承担项目的集体和个人要认真推进项目研究,合理及时执行项目经费使用进度。学校将按照教育教学研究项目有关管理规定进行阶段检查和结题验收工作。结题标准为公开发表与项目相关的研究论文和结题报告,论文需标注宁夏医科大学2018年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名称及编号。
宁夏医科大学
2018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