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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迎接卫生部验收考核我院全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紧急通知
时间:2011-08-25

关于做好迎接卫生部验收考核

我院全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党总支、各处(科)室、党(团)支部:

接自治区卫生厅通知,卫生部定于9月5日(周一)将组织专家组来我院验收考核全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主要通过听取工作汇报、查看档案资料、随机走访抽查等形式进行考核。为做好迎检准备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 开展自查自评工作

(一)时间:8月25日至29日

(二)要求:

1、自查自评。各处(科)室对照《全国文明单位测评标准考核细则(试行)》(见附件)的要求,开展自查自评,建立和完善近三年来的会议记录、规章制度、信息简报等相关的各项档案资料,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整改。

2、全员参与。各党总支、各处(科)室、党(团)支部要高度重视迎检工作,及时利用党(团)支部活动、科室晨会交班和科务会、政治学习等所有机会,进行深入细致地宣传动员,使全院广大党员干部和职工都要有参与意识,做到人人知晓、整体联动。

二、召开迎检工作部署会

(一)时间:8月29日(周一)上午10:00

(二)内容:

1、各职能处(科)室汇报自查情况;

2、党委书记李秀萍安排部署迎检各项工作,并提出具体要求。

(三)参会人员范围:两院院级领导、十处(科)室正科级(含)以上管理干部、党总支书记。

三、注意事项

1、文明接待。迎检期间,各处(科)室特别是各服务窗口注意文明接待,克服不文明言行,必须以饱满的工作热情、良好的精神风貌、高度的责任心接受专家组的考核。

2、加强宣传。通过医院网站、橱窗、展板、横幅、拱门等所有宣传手段和途径,积极营造浓烈的欢迎专家组进院的氛围。各科室墙面宣传内容要及时更新,院内各主要场所悬挂创建全国文明单位的相关横幅、标语口号。

特此通知。

附件:《全国文明单位测评标准考核细则(试行)》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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