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批耗材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1.项目编号:GC2021ZC0094
2.项目名称: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2021年医用卫生耗材通用类第二十二批耗材采购项目
3.采购需求:
序号 |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规格 |
单位 |
备注 |
1 |
一标段 |
涤纶修补材料 |
具体详见比选文件 |
个 |
|
2 |
二标段 |
脱钙牙基质材料(骨又生) |
具体详见比选文件 |
瓶 |
|
3 |
三标段 |
医用防护服 |
具体详见比选文件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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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四标段 |
医用小砂轮 |
具体详见比选文件 |
个 |
|
5 |
五标段 |
一次性医用帽子 |
具体详见比选文件 |
个 |
|
6 |
六标段 |
一次性使用引流管 |
具体详见比选文件 |
根 |
|
7 |
七标段 |
一次性使用镊子 |
具体详见比选文件 |
个 |
|
8 |
八标段 |
棉签 |
具体详见比选文件 |
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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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九标段 |
肋骨接骨板 |
具体详见比选文件 |
个 |
4.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日起至供货期结束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及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鲜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若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登记证(复印件)以及所投产品生产厂家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4.比选产品为一、二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备案表,比选产品为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
5.进口产品供应商须提供生产厂家或中国总代理/本地区总代理商出具的授权书(复印件);
6.国产产品供应商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书(复印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注:参与本项目比选的供应商须提供“通信大数据绿色行程卡”或“我的宁夏”防疫健康绿码。
2.发布媒介: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官网(www.nyfy.com.cn);
3.获取方式:报名后到代理机构免费领取;
4.售价:0元。
截止时间:2021年7月9日08:30(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科研楼二楼第四会议室
时间:2021年7月9日08:30(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科研楼二楼第四会议室
名称: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
地址:银川市胜利街804号
联系方式:0951-6743745
名称:瑞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湖滨西街65号投资大厦10层
联系方式:18295217620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马行空
电话:0951-6743745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许芳、杨薇、李丽辉
电话:18295217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