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官捐献 大爱传递
1.什么是器官捐献?
器官捐献是当一个人去世后,将其功能良好的器官或组织以自愿、无偿的方式捐献用于救治因器官衰竭而需要器官移植的患者,使其能够延续生命,并改善生活质量。
2.因器官、组织、遗体捐献而产生的费用需要由捐献者家庭承担吗?
凡捐献者去世后因器宫捐献而产生的费用均无需捐献者家属承担。
3.为何器官、组织、遗体捐献自愿无偿,而移植患者需要支付费用呢?
器官本身没有费用,但是在移植过程中会产生相关医疗费用,具体依据是:《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第二十一条:从事人体器官移植的医疗机构实施人体器官移植手术,除向接受人收取下列费用外,不得收取或者变相收取所移植人体器官的费用:
(一)摘取和植入人体器官的手术费;
(二)保存和运送人体器官的费用;
(三)摘取、植入人体器官所发生的药费、检验费、医用耗材费。
4.人体哪些部分可以捐献?
肾脏、肝脏、心脏、肺脏、胰腺、小肠、皮肤、骨、角膜及遗体捐献等。
5.人体器官、组织、遗体捐献志愿者登记信息会被泄露吗?
人体器官捐献志愿登记者的个人信息会被严格保护,只有因工作需要并在授权的情况下,工作人员才能接触到登记者的个人信息。
6.逝世后捐献器官、组织、遗体需要哪些程序?
公民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献其器官或已报名成为器官捐献志愿登记者,待其身故后,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达成一致意见,共同或委托代表以书面形式表示同意捐献器官。
7.捐受双方是否可以了解对方信息?
根据国际惯例及我国现行政策,在捐献者和接受者之间采用双方互不知晓信息的“双盲原则”。如果捐献者和接受者双方需要,相关工作人员会告知捐献者家属有关器官接受者移植手术的进展并且可担任“捐”与“受”双方的联系,传递关怀;如果捐受双方同意见面,相关工作人员会进行安排,并提供相应帮助。
8.关于困难救助问题?
参照国家相关政策法规,结合患者和家属的实际情况给予人道主义救助。
9.捐献者捐出的器官如何处理?
所捐器官严格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制定的器官分配和共享原则以及规范程序,通过中国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计算机系统进行分配,根据分配结果移植给器官衰竭的患者。
10.人体器官、遗体捐献询问登记途径有哪些?
(一)通过“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网站或“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微信公众号进行注册登记;

(二)线下登记:前往当地红十字会器官捐献办公室或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医务处人体器官捐献管理办公室面对面进行登记。
(三)也可通过拨打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医务处人体器官捐献管理办公室或协调员进行咨询,电话:0951-6743512,协调员:张丽15909605730 潘小亮18295377345 杨鹏18009571812
如果您或您身边的人有捐献意愿,请及时联系我们! 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0951-6743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