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深化我校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实践,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关于开展2019年度教学专项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宁医教字〔2018〕43号),经个人申报、教学单位初审、校级专家论证、校内公示,并经2019 年第4次校长办公会审定,批准 2019年度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专项 48项,其中“思政课程改革项目”5项, “课程思政改革项目”10项,“课堂教学改革项目”31项,“课程思政试点学院”2项。“课程思政试点学院”每项资助经费5万元,其他三类项目每项资助经费0.5万元,资助总经费33万元(详细清单见附件)。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研究期限:自2019年5月至2021年5月。
二、提交经费使用计划:项目主持人要认真推进项目研究,合理及时执行项目经费,按实际批准的经费额度,填写经费使用计划审批表(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医学教育研究所网站下载 http://jpzx.nxmu.edu.cn/)并于5月6日前以各教学办为单位统一报送到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710室。
三、项目实施方案:“课程思政试点学院”项目需在提交经费使用计划审批表的同时提交项目详细实施方案。
四、项目成果标注:学校将按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有关管理规定进行阶段检查和结题验收工作。公开发表的研究论文需标注宁夏医科大学 2019年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专项名称及编号。
宁夏医科大学
2019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