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电梯年度检验服务项目综合评比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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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电梯年度检验服务项目综合评比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电梯年度检验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ZCSD-ZC25-05-193号

采购方式:  综合评比

预算金额(元): 70000.00

最高限价(元)(如有): 7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 备注
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电梯年度检验服务项目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电梯年检服务项目1电梯年度检验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综合评比文件。70000.00服务期三年。本项目为延续性服务项 目,预算 70000.00 元/年,210000.00 元/三年,限价乘客及载货电梯≤6 层 的为 500 元/台,6 层以上,每增加一 层加 50 元,本项目报价以单价限价为 基准价进行折扣报价,检测费按照实际 检测电梯的量进行支付。
数量合计:1预算合计:70000.00  

合同履行期限:项目服务期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经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合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及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如果是进口的须提供中国总代理/本地区总代 理商营业执照),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响应可不提供,但 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 号)、《关于进一步加 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 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 号); 2.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2.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141 号); 2.4《财政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 库〔2004〕185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 〔2007〕51 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策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 《财政部 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 90 号)、《关于印发环境标注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关 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4.合格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 4.1 投标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 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此项由采购代理机构 开标后一小时内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查询)。 4.2 投标供应商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且在宁夏回族自治 区市场监督管理厅发布的“满足电梯自行检测基本条件的检测机构名单”内。 4.3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供应商需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06-16 至 2025-06-20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邮箱3664852507@qq.com

方式:在请于获取采购文件规定时间内,将“申请人资格要求”内容扫描件加盖单位鲜章按顺序以 PDF 版发送至代理公司邮箱(3664852507@qq.com )进行报名(邮件主题命名格式: 公司全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经代理机构确认后将综合评比文件以电子版形式回复至供应商邮箱。在规定时间内未按以上程序进行报名及获取文件,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6-23 09:00:00

地点:宁夏易能智招交易中心(银川市兴庆区治平路 55 号金玉广场 A 座 4 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 格(2002)1980 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核定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费标准的通知》 (宁价费(2003)149 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费率下浮 35%计收。 2.公告发布媒介: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官网 3.请各响应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官网。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 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以公告形式公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 因未及时关注综合评比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 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
       地    址: 宁夏银川市兴庆区胜利南街 804 号
       联系方式: 0951-674374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宁夏志成时代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银川市兴庆区虹桥南街天鹅湖小镇旁陕西大厦B座2003室
       联系方式: 0951-5967667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田老师
       电话: 0951-6743745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吴佳梅、姚璐
       电话: 0951-5967667

八、附件

附件:

文件
项目登记表.docx

代理机构 :宁夏志成时代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5-06-13 17:5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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