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 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习近平主持会议
中共中央政治局12月25日召开会议,听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工作汇报,研究部署202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2025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聚焦“两个维护”强化政治监督,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深入推进风腐同查同治,坚决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完成对省区市巡视全覆盖,推动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深入开展“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年”行动,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会议强调,2026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为“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要围绕实现“十五五”时期目标任务做深做实政治监督,推动党员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把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巩固拓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持续深化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用更多可感可及的成果赢得群众信任。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切实增强制度执行力。坚定不移推进反腐败斗争,一步不停歇、半步不退让,深化标本兼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不断增强治理腐败综合效能。持续加强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着力锻造纪检监察铁军。 此前,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听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2025年工作情况和二十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准备情况汇报。 会议同意明年1月12日至14日召开二十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2025-12-25
历史文化源流丨才者,德之资也;德者,才之帅也
“才者,德之资也;德者,才之帅也。”有才无德会败坏党和人民事业,但有德无才也同样会贻误党和人民事业。我们常讲要亮剑,这不仅需要有亮剑的勇气,更需要有亮剑的本事和克敌制胜的能力。 ——《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政法队伍》(《习近平法治文选》第一卷) “才者,德之资也;德者,才之帅也”,出自北宋史学家司马光编撰的《资治通鉴》,意思是才能是德行的凭借,德行是才能的统帅。在《资治通鉴·周纪一》中,司马光借春秋末年晋国智伯败亡的故事,系统地阐述了他对于才与德之间辩证关系的深刻思考。 司马光追述了导致智氏家族覆灭的关键一役。当时,晋卿智宣子想要立智瑶为继承人,族人智果劝阻道:“瑶之贤于人者五,其不逮者一也……如是而甚不仁。夫以其五贤陵人,而以不仁行之,其谁能待之?”智果担忧智瑶虽有五项过人之处,但品性不仁,如果凭借其长处凌驾于他人之上,而行违背仁义之事,必将招致祸患。智宣子没有听从智果的劝诫,执意立才能出众但品德有亏的智瑶为嗣。智瑶继位后,恃才傲物,贪婪无德,肆意侮辱别国大夫,分别向韩、魏、赵索要领地,最终导致众叛亲离,在韩、魏、赵的联合反击下身死族灭,其领地亦被瓜分。司马光就此一针见血地指出:“智伯之亡也,才胜德也。”他进而慨叹,世人常混淆才与德,将二者笼统地誉为“贤”,这正是失察于人的根源。 司马光的论述重在强调德的统帅作用,而古人在警惕“有才无德”的同时,也从未忽视“有德无才”可能带来的消极后果。一个德行高尚、声望崇高却缺乏匡世济民之能的君子,在处理复杂艰巨的国事时,其局限性同样致命。东晋名士殷浩的遭遇便是一例。他早年便以见识气度清明高远而富有美名,朝野皆视其为栋梁之才。后来,简文帝征召他为建武将军、扬州刺史,他再三推辞,最终还是接受了任命。然而,殷浩长于玄谈,短于实务,缺乏真正的军政才能。他不擅于应对权臣间的争斗,主持的北伐也惨遭失败。一场本被寄予厚望的壮举,以其个人的悲剧和国家的挫败告终。此例可见,若只有高尚清远的德行,而无经世济用的实才,则崇高的声望反成负累,一旦委以重任,其能力的短板将直接导致事业的溃败。 “才者,德之资也;德者,才之帅也”这一论断,蕴含着古人深刻而辩证的用人智慧。它警示我们,无德之才犹如无舵之舟,容易迷失方向,酿成大祸;而有德无才则如无箭之弓,空怀善意却难以成事。历史反复证明,无论是个人修身,还是国家选贤任能,偏废任何一方都将带来遗憾甚至灾祸。唯有坚持德才兼备,使高尚的品德引领才能的发挥,以卓越的才能支撑美德的实现,方能成就个人事业,实现国家长治久安。 个人名利淡如水,党的事业重如山。一代代共产党人以赤子情怀守初心、担使命,坦坦荡荡做人、兢兢业业做事,既注重修养品德、又努力提升本领,以坚强的党性立身做事。 “得人者兴,失人者崩。”中国共产党历来重视选贤任能,把干部队伍建设作为关系党和人民事业的关键性、根本性问题来抓,总是根据不同历史时期的中心任务,与时俱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1938年,毛泽东在党的六届六中全会上指出:“中国共产党是在一个几万万人的大民族中领导伟大革命斗争的党,没有多数德才兼备的领导干部,是不能完成其历史任务的。”他还说,“共产党的干部政策,应是以能否坚决地执行党的路线,服从党的纪律,和群众有密切的联系,有独立的工作能力,积极肯干,不谋私利为标准,这就是‘任人唯贤’的路线。”县委书记的好榜样焦裕禄,“心中装着全体人民、唯独没有他自己”。他组织县委委员一起学习,帮助大家校正初心,找到不足,鼓足干劲。他去世后,人们在他病床的枕头下发现两本书:一本是《毛泽东选集》,一本是《论共产党员的修养》。 邓小平多次强调要坚持德才兼备,不能重德轻才,也不能重才轻德。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们党明确提出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方针。尽管各个历史时期党对干部的要求不同,尽管不同时代的优秀干部各有特点,但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是始终贯穿的主线。一路走来,我们党从小到大、从弱到强,从胜利不断走向胜利,一个重要原因就是高度重视选贤任能,始终把选人用人作为关系党和人民事业的关键性、根本性问题来抓。 对于党员领导干部来说,党性就是最大的德。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不是抽象的,需要党员干部带头立德修身,不断提高自身党性修养和思想境界,保证自身思想不变质、行为不失范。党员干部讲党性,就要正心明道、怀德自重,追求高尚的道德情怀,涵养共产党人的高风亮节,明对党忠诚的大德,守造福人民的公德,严修身律己的私德。 新时代以来,从祖国北疆到南海岛礁,从东部沿海到雪域高原,各行各业到处都有党员干部的奋斗身影,他们用实际行动谱写下德才兼备的新时代奋进之歌。 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关键在党,关键在人,归根到底在培养造就一代又一代可靠接班人。”正是因为有一批批德才兼备的优秀干部冲锋在前、勇于担当,我们党才能团结带领人民攻克许多长期没有解决的难题,办成许多事关长远的大事要事,经受住各种风险和困难的考验,创造一个又一个人间奇迹。 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对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作出全面部署,提出“建设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高素质干部队伍”的重大任务。新征程上,广大党员、干部要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勤学不辍苦练内功、增强本领,努力创造无愧于党、无愧于人民、无愧于时代的业绩。
2025-12-24
2025年11月全国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1754起
                 12月22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布了2025年11月全国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汇总情况。当月,全国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1754起,批评教育和处理40306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29184人,这是连续第147个月公布月报数据。 从查处问题类型看,在履职尽责、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严重影响高质量发展方面,11月共查处问题12538起,占当月查处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总数的84.1%。11月查处的违规收送名贵特产和礼品礼金、违规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3类问题,分别占当月查处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总数的55.2%、22.5%、11.8%。  从查处级别看,11月,全国共查处省部级领导干部问题1起,查处地厅级领导干部问题119起,查处县处级领导干部问题1823起,查处乡科级及以下干部问题29811起。其中,乡科级及以下干部问题占查处问题总数的93.9%。 中央八项规定是长期有效的铁规矩、硬杠杠,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巩固拓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继续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持续加大风腐同查同治力度,从严纠治“四风”,不断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要坚持纠树并举,大力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深入推进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立足职责推进移风易俗,以党风政风带动社风民风持续向好。元旦将至,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节点打出教育提醒、通报曝光、检查走访、严查快处等“组合拳”,确保节日风清气正。
2025-12-23
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正风肃纪反腐
       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是管党治党、治国理政的基本依据。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正风肃纪反腐,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是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鲜明特点和必然要求。纪检监察机关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进一步强化法治意识、法治思维、法治素养,不断提升正风肃纪反腐能力水平,以高质量监督执纪执法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提供有力保障。 新时代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善于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作出明确要求,强调“要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确保党既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又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从严治党”,指出“铲除不良作风和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根本上要靠法规制度”,明确“要增强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等等,为纪检监察机关履职尽责提供了重要遵循。作为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专责机关,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是严肃的政治要求和政治责任,必须严格依据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赋权、限权、行权,从强化监督、执纪审查、调查处置到追责问责,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要合规合纪合法,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新的更大成效。 以事实为依据、以纪法为准绳,严格按照权限、规则、程序开展工作。纪检监察权是“治权之权”,纪检监察机关在行使权力上必须慎之又慎,做到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对历史负责、对干部负责。增强法治意识,把法治作为一种思维方式、精神信仰和价值追求,贯穿到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养成尊纪尊法、学纪学法、守纪守法、用纪用法的行为习惯。坚持实事求是,精准量纪执法、追责问责,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增强程序意识,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严格按照法规制度明确的程序、权限开展监督执纪执法工作,在受理举报、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审查调查、案件审理、处分执行等环节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理,规范业务流程。增强证据意识,严格依规依纪依法收集、固定、审查各种证据材料,做到所有违纪违法事实都有证据支持,所有证据都通过合法程序取得,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 坚持执纪执法贯通,形成纪法合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以来,纪委监委合署办公,在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监委双重领导下履行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能,形成统一决策、一体运行的执纪执法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既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又注重纪法贯通、法法衔接,是对纪检监察机关履职尽责提出的更高要求。纪检监察干部要统筹运用纪法“两把尺子”,做到纪法双施双守,实现纪法贯通融合。坚持审查调查贯通融合,对所有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持续从严执纪执法,规范执纪执法,确保执纪审查与依法调查相互贯通。坚持纪法审理贯通融合,对涉及的违纪、违法问题同步审理,实事求是,准确认定,实现执纪审理与执法审理有机融合。坚持监督办案贯通融合,精准处置问题线索,准确运用“四种形态”,构建教育、提醒、纠偏、严惩立体防线,贯通规纪法、衔接纪法罪,强化统一指挥调度,实现力量整合和工作效能最大化。 全面依法治国是一项长期而重大的历史任务,也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变革。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在深学细悟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上走在前、作表率,自觉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正风肃纪反腐,确保纪检监察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
2025-12-22
历史文化源流丨奉法者强则国强
“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我们必须把依法治国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把党和国家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坚持在法治轨道上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依靠法治解决各种社会矛盾和问题,确保我国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               ——《深刻认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习近平法治文选》第一卷) “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出自《韩非子·有度》。《韩非子》成书于战国末年,被后人视为法家之集大成者。春秋战国时期,是一个大变革的时代,催生了诸子百家,在思想领域出现百家争鸣,法家就是其中重要的一支。法家重视法度、注重实践,具有鲜明的实践操作特征,并一直以富国强兵、治世安民为旨归。法家思想成为中国古代重要的定国安邦理论,从汉代起倡导外儒内法、儒法结合,一直到清代,都是社会治理的基础思想。 韩非是法家学派代表人物,广为人知的“事在四方,要在中央”“治世不一道,便国不法古”“世异则事异”“事异则备变”等,就是出自韩非的思想。 古代很多思想家深刻认识到法令、制度无可替代的治理作用,将“奉法”视为治国理政的关键。《管子》说:“法者,天下之程式也,万事之仪表也。”法,是所有社会行为的准则规范。公元前356年,商鞅在秦国推行变法,就以魏国李悝的《法经》为底,制定了秦国的法律。《法经》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比较系统、完整的成文法典,其思想为后来历代封建法典所宗。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统一六国,修订秦律,颁行全国,为车书一统、四海一家奠定了法度基础。我们今天依然可以通过湖北睡虎地出土的云梦秦简,看到秦律的内容,秦律为以后的汉律所继承。 公元前206年,刘邦率领大军攻入关中,占领秦都咸阳。他接受樊哙、张良的劝告,封闭宫室,还军霸上。为了争取民心,废黜秦朝的严刑峻法,与关中父老“约法三章”——“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达到了刑清政简、应者云集的治理境界。汉代《九章律》,就是萧何参考秦律,结合《法经》修订而成。到了唐代,不同时期根据国家治理的需要,都在不断完善相关的法律和制度。如高祖李渊时期的《武德律》、“五十三条格”,太宗李世民贞观时期的《贞观律》《贞观令》《贞观格》《贞观式》,高宗李治时期的《永徽律》《永徽律疏》,玄宗李隆基时期的《开元律》《大唐六典》,宣宗李忱时期的《大中刑律统类》等。 北宋仁宗庆历七年(1047年),包拯由京奉转运使移任陕西转运使途中,看到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明的弊端,写下《上殿札子》上呈朝廷,其中有言:“臣闻法令者,人主之大柄,而国家治乱安危之所系焉,不可不慎……法令既行,纪律自正,则无不治之国,无不化之民。”包拯指出,法令是固国之本、国家治乱安危之所系,只要法令畅通,风纪自然清正,那么就没有治理不好的国家,也没有不能教化的民众。包拯以法令治天下的主张和他执法如山的实践,给后世提供了历史智慧。 “道法者治”,能否做到令出如山、执法严明,既关乎法令制度的权威,也关乎国家与社会的治理,关乎民心所向。数千年中华文明演进,一再验证着“法令行则国治”的深刻道理。 一个国家走向现代化,必然要走向法治化。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为社会主义法治奠定了根本的政治基础和社会基础。 “治国,须有一部大法。我们这次去杭州,就是为了能集中精力做好这件立国安邦的大事。”1953年12月,毛泽东率宪法起草小组成员乘专列离京赴杭,在西湖边开始起草新中国第一部宪法。 在西湖边的日子里,毛泽东和宪法起草小组一头钻进了宪法堆里,学习研究各国宪法。目的只有一个,就是搞出有中国特色的新宪法来。毛泽东强调,我们搞的宪法,要从中国现在的实际出发,“以事实为根据,不能凭空臆造”。 1954年9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新中国第一部宪法终于诞生了。“五四宪法”的颁布实施,有力地推动了新中国成立初期的民主法治建设。 回望新中国70多年法治建设的伟大历程,一条鲜明的主线清晰可见:探索和开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我们党深刻认识到,法治是治国理政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改革发展稳定,离不开法治护航;经济社会建设,需要法治保护;百姓平安福祉,靠的是法治守卫——只有法治,才能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根本性、全局性、长期性的制度保障。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中国法治也迈入新时代。 “我们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坚定不移厉行法治,一个重要意图就是为子孙万代计、为长远发展谋。”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揭示了法治对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大意义。 2014年10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大幕拉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首次镌刻在党的中央全会的历史坐标上; 2018年8月,党中央组建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这是党的历史上首次设立此类机构; 2020年11月,党中央首次召开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明确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指导地位…… 新时代以来,法治成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更加坚强有力。 依法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建设法治政府,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强化依法治国、依法执政观念……党对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规律的认识不断深化,在法治轨道上不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以科学立法奠定良法善治之基,严格执法树立法律权威,公正司法守护公平正义,全民守法引领社会风尚……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相互贯通、相互促进,推动全面依法治国不断取得新成效。 以良法善治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织密守护美丽中国的法治之网,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始终由法治引领、靠法治保障。 历史的新一页,研墨起笔。10月23日,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 “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达到更高水平”“加强宪法法律实施和监督”“强化法治政府建设”“规范司法权力运行”“健全国家执行体制”……在这份指导“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中,“法治”是重要关键词。“十五五”时期,越是面临发展环境的深刻复杂变化,越是乱云飞渡、风高浪急,越要发挥好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法治是目标,是信心,更是力量。放眼神州大地,法治中国的美好画卷正在不断舒展。这是人类法治文明史上当之无愧的壮举,更是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坚实保障。
2025-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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