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2019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简章

发布人:马丽 作者:马原 图片: 文章来源:

一、医院简介

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始建于1935年,是宁夏规模最大、技术力量雄厚、医疗设备先进、专家人才荟萃的唯一一次性通过复审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现有职工5893人,其中卫生专技人员4603人,高级职称1174人,博士120人,硕士1181人,专兼任教师835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14人,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三层次8人,中国青年科技奖1人,“卫生部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2人,自治区“塞上英才”5人,自治区政府特殊津贴19人,自治区“313人才工程”20人。实际开放床位3684张,共有51个临床科室、12个医技科室,有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8个。

总院教学资源丰富,师资力量雄厚,共有带教师资750人(其中住培导师226人,带教医师524人)。总院承担21个本科专业教学任务,其中临床医学是国家级优势特色专业、博士学位一级授予点和硕士学位一级授予点,拥有4个自治区级教学团队。设有19个学系。首批入选国家临床教学培训示范中心。投资建设临床技能综合培训中心,拥有17个实验室,6个教学平台。是“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与考官培训基地”“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有OSCE考场,手术、诊断、急救、内镜及临床综合模拟等技能训练平台。自主创新教具10项获国家专利;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临床医学处于C+档(全国排名前40%-50%);临床医学专业继续保持ESI数据库前1%,排名上升33位。建有2家全科医学社区服务实践基地,获批“全国医学影像技术实践技能培训基地”。

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2002年被批准为自治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2014年12月被国家卫计委认定为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目前已招录了五批共674名住培学员和1037名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在我院32个专业基地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根据国家、自治区相关文件要求,现公开招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凡符合以下条件者均可报名,经考试择优录取。招生方案如下:

二、招生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公平、择优的原则,学院招收不受区域限制,采取个人报名和医疗单位委派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招生基本条件

(一)拟从事临床工作的高等医学院校医学类(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专业全日制本科学历毕业生。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的敬业精神。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招生对象

(一)单位委派招生对象

在社区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工作,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从事临床(指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专业方向的医疗卫生人员:在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从事临床工作的高等院校医学类专业(指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二)社会招生对象

拟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高等院校医学类(指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注:优先录取全科、儿科、精神科、妇产科和麻醉科专业的规培学员。

五、招生计划

我院共有32个专业面向全国招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对象,合计招收166人。优先招录紧缺专业(全科、妇产科、儿科、精神科、麻醉科),招生对象必须服从专业调整。具体招收专业及名额如下:

序号

专业名称

招生计划

序号

专业名称

招生计划

1

全科(含定向生20名)

23

17

耳鼻喉科

2

2

儿科

10

18

皮肤科

4

3

精神科

4

19

检验医学科

1

4

妇产科

10

20

放射肿瘤科

2

5

内科

25

21

康复医学科

3

6

外科

15

22

放射科

10

7

麻醉科

15

23

病理科

2

8

急诊科

5

24

核医学科

1

9

神经内科

2

25

超声科

2

10

神经外科

2

26

口腔全科

2

11

胸心外科

1

27

口腔修复科

2

12

泌尿外科

1

28

口腔内科

2

13

整形外科

1

29

口腔正畸科

2

14

骨科

9

30

口腔颌面外科

2

15

小儿外科

2

31

口腔病理科

1

16

眼科

2

32

口腔颌面影像科

1

 

 

 

 

 

 

 

 

 

 

 

 

 

 

 

  

  

 

 

六、招收录取程序

(一)报名方式:报名方式:扫下面二维码填写本人全部信息进行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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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2019年7月23日-2019年7月28日24:00

(三)现场资格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2018年7月29日

现场确认地点: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科研楼212室。

(四)现场资格确认须提交以下材料:

1、《2019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名表》1份(详见附件),一寸红底照片2张,个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委培学员需提供加盖委培单位公章《2019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名表》1份。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及执业证者须提交两证原件。

2、具有医学类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历的,其学习专业符合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试行)》中公布的34个学科范围的,应当提供研究生培养记录手册的原件或完整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培养单位公章),不能提供研究生培养记录手册的研究生,培养期间的临床实践经历不予认可。

3、在外省国家卫生健康委认定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参加过培训的人员,应当提供培训记录手册的原件或完整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培训单位公章),对于报名学员不能提供培训记录手册的,培训经历不予认可;

(五)招录程序: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笔试成绩占70%,由全区统一组织,面试成绩占30%,由我院组织实施。按考生两项成绩由高到低录取。优先录取全科、儿科、精神科、妇产科和麻醉科专业的规培学员。

考生志愿限报1个培训基地1个培训专业。第一批未录取的考生,请关注“宁医大总院住培基地”微信公众号填报第二次志愿进入补录工作,并按各住培基地公布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1、笔试时间:2019年8月6日上午09:00-11:00(8:30进场)。

2、考试地点:宁夏医科大学新校区应谦教学楼(银川市兴庆区胜利南街1160号,新汽车站向南)。

3、考试携带:准考证、身份证、中性笔,2B铅笔、橡皮

考核(笔试)由宁夏卫生健康干部培训中心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公室组织实施。

4、面试时间:8月7日-8月16日,具体时间请关注“宁医大总院住培基地”微信公众号

(六)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9年8月5日,地点:宁夏银川市兴庆胜利街804号(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科研楼二楼212室)

七、培训时间及期限

培训期限为三年即2019年9月至2022年9月

八、培训保障及待遇

(一)培训期间,除每人每月享受国家给予的生活补助1666元和自治区政府给予的生活补助1000元外,医院每人每月再提供2056元的生活补助,所有住培学员均享受值班补贴。

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和人社厅《关于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的通知(宁卫计发)【2015】220号》,按照规定比例缴纳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并计算工龄。凡社会人身份参加培训的,培训期间基地与其签订《培训劳动合同》;凡单位委派人员的,委派单位、培训基地和培训对象三方需签订委托协议,并按国家要求:发放的工资低于培训基地同等条件住院医师水平的部分,由培训基地负责发放。

(二)学员与医院签订《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协议》,休假及病、事假按医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学员享受与职工同等的餐费补助,医院提供三人间宿舍,每人10元/天,学员可以加入医院工会并享受工会会员同等的各项福利待遇。

(四)三年培训期满经考核合格,颁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自愿报名参见宁夏医科大学在职研究生考试,完成相关课程学习并符合国家学位要求的临床医师,由宁夏医科大学研究生院授予医学专业硕士学位。

(五)所有新招收培训对象须按录取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到培训基地报到,无故逾期一周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培训资格。报到后无故自行退出或被退培处理等情节严重者,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我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九、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胜利南街804号

邮政编码:750004

联系人及电话:马原(0951­­­-6746808)

邮箱:nydzykpb@163.com

微信公众号:宁医大总院住培基地

附件1:2019招生报名表

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

2019年7月22日

附件【2019招生报名表.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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