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博硕士招聘政审及签订就业协议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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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医大总院2011年编内招聘高层次人才

政审及签订就业协议书通知

根据《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2011年编内招聘高层次人才简章》的规定,我院将对通过“第一志愿进入综合素质考核和体检范围公示”的人员进行政审,政审合格后予以签订就业协议书,现将具体事宜通知下:

一、政审:

1、政审名单:见附件1

2、政审时间: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11年4月8日止,考生务必于4月8日前将政审材料寄至宁医大总院组织人事处。

3、政审方式和内容:

此次政审采取委托政审的方式,由考生持政审表(下载附件2)送学校有关部门填写政审意见(往届毕业生由个人所在单位的组织或人事部门填写)。

4、政审表中的个人基本情况由考生本人填写。

二、签订就业协议书:

请接受政审的博、硕士研究生于4月8日(周五)前,将本人《就业协议书》(请将个人基本情况填写好并签字确认)连同政审表用特快专递的形式寄至我院,宁夏医科大学及宁夏大学毕业生可直接将《就业协议书》及政审表送至我院。

邮寄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胜利街804号,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组织人事处 马老师(收)

邮政编码:750004

联系电话:0951-6744394

注:政审合格人员我院将予以签订就业协议书并寄返给毕业生,请务必在邮寄时用A4纸张提供本人的通讯地址、 邮编及联系方式。

附:

点击浏览该文件[附件1宁医大总院博硕士招聘政审人员名单 ]

点击浏览该文件[附件2宁医大总院招聘工作人员政审表 ]

宁医大总院组织人事处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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