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总院及各院区内镜专用多酶清洗液年度供应商采购项目综合评比公告

发布人:招标办 作者: 图片: 文章来源:

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总院及各院区内镜专用多酶清洗液年度供应商

采购项目综合评比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S24ZCF034

项目名称: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总院及各院区内镜专用多酶清洗液年度供应商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综合评比

预算金额(元):25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250000.00/

采购需求: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

备注

1

内镜专用多酶清洗液年度供应商采购

1

项目具体需求详见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250000.00

本项目为延续性项目,预算费用25万元/年,供货服务期2年,保质期二年。总预算500000.00

数量合计

1

预算合计

250000.00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为延续性服务项目,供货服务期2年,保质期二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响应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须提供信用查询记录(以开标当日资格审查结束之前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4)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资格承诺函》;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资格承诺函》;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资格承诺函》;

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须提供《资格承诺函》;

8本项目为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响应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类: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类: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工程类: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注:(4)-(7)条款响应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综合评比文件

时间:2024428日至202458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40号新材·富汇大厦121205

方式:联系代理机构领取

售价:0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591500

地点:宁夏易能智招交易中心(银川市兴庆区治平路55号金玉广场A4楼,治平路与民族街交口东南角)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响应者,请于获取综合评比文件规定时间内,将报名登记表发送至代理公司邮箱(nxwslijin@163.com)报名(邮件主题命名格式:项目名称+公司全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经代理机构确认后将综合评比文件以电子版形式回复至评比供应商邮箱。在规定时间内未按以上程序进行报名及获取综合评比文件者,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2、请各评比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官网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官网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公告形式公示。采购代理机构及采购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综合评比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响应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3、采购代理费:收费标准参考原国家计委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下浮35%收取。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      

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胜利南街804号           

联系方式:0951-674374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宁夏维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40号新材·富汇大厦121205室            

联系方式:0951-8761866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田老师

电话:0951-6743745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李瑾

电话:17395002879/0951-8761866

代理机构:宁夏维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428


附件【报名登记表.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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