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关于2021年自主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复审相关事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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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

关于2021年自主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现场资格复审相关事宜的通知

根据《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2021年自主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工作安排,招聘岗位的网络报名、资格初审已经完成,现场资格复审定于5月7日-5月8日进行。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现场资格复审

(一)时间:

5月7日(周五)上午8:00-12:00(报考岗位021049,021050,021051,021057),下午2:30-6:00(报考岗位021058);

5月8日(周六)上午8:00-12:00(报考岗位021034-021044,021047,021048,021052-021056,021059)。

(二)地点: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门诊楼十二楼会议室。

(三)参加人员: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见附件)。

(四)要求:须由本人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不得由他人代替。除《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2021年自主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所附岗位计划一览表中所要求的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护士执业证书、职称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报名表、资格审核表(一式两份)之外,还需提供:

1.硕士研究生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科、硕士研究生的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打印)。

2.本科生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科的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打印)。

二、防疫要求

(一)所有区内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应聘者,进入工作区域前须出示“我的宁夏”防疫健康码(须为绿码),经测量体温正常并登记相关信息之后,方可入场。

(二)所有从区外抵宁的应聘者,须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报告单(结果为阴性)。

(三)排队等候时,应聘者须保持间隔为1米以上的安全距离,审核结束后不得在现场滞留。

(四)应聘者必须按照防疫有关要求,提前做好准备。如因个人原因逾时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联系电话:0951—6744394;

联系人:马老师、徐老师、张老师。

 

附件: 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2021年自主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

                                     自主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4月29日

 

附件【附件: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2021年自主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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