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连续三届被确认为“自治区文明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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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连续三届被确认为“自治区文明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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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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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连续三届被确认为“自治区文明单位”

近日,我院接到自治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命名自治区文明县城和继续确认的自治区文明县城、文明行业、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的通报》,经自治区文明委决定,继续确认我院为“自治区文明单位”,本届命名的文明单位届期为四年。这也是我院连续三届获此殊荣。

近年来,医院坚持“重在持续、重在提升”的思路,巩固创建成果,努力做到用文化活动凝聚人,用文明环境感染人,用公民道德和规章制度规范人,把文明创建工作渗透到每个领域。抓载体,求实效,以“先锋党建工程”和“星级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创建活动”为有力抓手,实施责任制管理、项目化推进、目标化考核,党组织服务性得到有效体现。积极开展“优质服务科室共建”、“巾帼文明岗”、“工人先锋号”创建活动,建成“职工之家”。以“号、手”争创活动引领文明先锋,打造志愿服务品牌。发挥新闻宣传工作先行先导作用,增进社会各界对医院的理解和支持。扎实做好对受援医院扶贫帮教工作,组织开展多项关注社会、服务社会工作。

创建是一个目标,更是一个过程,宁医大总院人胸怀目标,勤奋务实,在过程中播撒希望的种子,收获喜悦的硕果。继2003年我院被银川市兴庆区授予文明单位称号后,2005年、2008年我院相继获得“银川市文明单位”、“自治区级文明单位”,2012年我院被评为“全国文明单位”,2015年经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复查合格,继续保留我院“全国文明单位”称号。(杨晓燕 林桐桐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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