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职务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申报及备案等全过程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刘莉 作者: 图片: 文章来源:

关于开展职务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申报及备案等全过程管理工作的通知


全院各科室:

按照医院内控要求,为规范职务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专利权人和著作权人仅署名为“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申报,提高专利相关成果产出,推动成果转化,现将职务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申报、费用报销、登记备案等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职务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申报流程

1.申请人自行联系申报代理公司,商谈代理价格;

2.登录新OA系统-知识社区-文档中心-科研处文档库,下载专利申请代理委托合同模板并填写;

3.OA系统-办公室版块-行政审批-用印审批表,填表时用印种类选择“医院合同章”,用印目的选择“专利代理合同”, 用印材料栏上传填写好的专利申请代理委托合同,填写完毕后提交。

4.申请人通过微协同收到用印审批流程结束的推送通知后,持纸质版合同到医院办公室盖医院合同章。

二、登记备案

申请人取得职务专利证书或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后,应及时在新OA系统-科研处版块-科研成果-填写“授权专利信息登记表”或“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信息登记表”,并上传证书电子版,提交备案。

三、费用报销

经2020年第11次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自2020年7月1日起,我院职工职务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申报费用及年费(包括代理费及官费等)由个人科研经费支付或自行承担。使用科研经费支付上述费用时,具体核销流程参阅《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执行。

四、奖励政策

科研处依据当年通过OA系统备案的职务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信息,发放年度相应科研绩效,未登记的当年不予发放。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每项奖励2万元,获得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每项奖励3000元。以上费用核销途径及奖励标准适用于专利权人和著作权人仅为“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的专利及著作权。


联系人:李龙      联系电话:6743502,15809686858




总医院科研处

202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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