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卫生部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基地”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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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关于开展

创建“卫生部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基地”的实施意见

(2010年9月17日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为了贯彻和落实卫生部2009年10月和2010年5月、8月关于在全国开展脑卒中高危人群筛查和防治的工作会议精神,力争首批通过“卫生部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基地”医院的检查验收。按照“卫生部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工程委员会”有关任务要求,目前我院已确定为首批建设的全国41家基地医院之一,同时也是今年10月卫生部组织的相关专家首批检查验收的10家基地医院之一。为了更好的做好基地医院的规范化建设,接受卫生部组织的相关专家检查,积极推进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工作的大力开展,建立并完善中国脑卒中防控体系。现结合我区和我院的实际情况,经2010年9月17日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特制定如下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实施共分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2010.9-2010.12

1)进一步完善实施规划,做好实施经费预算(经费来源:申请横向课题和医院)。

2)确定脑卒中筛查与防治的科室设置及相应的诊疗条件和设施。包括心血管病、脑血管病(包括急诊病区20-30张)、内分泌(糖尿病)、血管超声、放射影像、门诊部(包括体检中心)、健康管理与咨询等专业。

3)确定开展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工作所需临床师资队伍。

其中:脑血管病内科副高以上医师不少于4人;脑血管病外科副高以上医师不少于3人;超声和放射影像科室副高以上医师不少于3人;专业护士不少于5人。

4)建立高危人群新发TIA和脑卒中报告登记制度。

5)确定颈动脉血管超声、经颅多普勒超声(TCD)的设备条件及相关专业人员及开展项目包括CT(24h/7天)、数字减影(DSA)、核磁共振(MR)等设备条件。

6)建立与其他医疗设备条件较好的医院的转诊制度,达到医疗设备资源共享。

7)建立开展脑卒中筛查与防治相关专业培训所需基本教学设施和场地。

8)建立医院成立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工程相关组织机构文件材料档案,相关工作的职责分工与目标任务规划。

9)制定开展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工程的工作计划,建立相关工作制度,制定服务患者群众的路径流程和相关便民措施。

10)制定医务人员专业技术培训规划、登记和参加其他各级机构组织的脑卒中相关专业技术的培训登记制度以及收集组织培训活动的文图资料。

11)建立心脑血管病的住院病区、相关脑卒中高危因素(涉及的科室门诊和住院病区)的诊疗措施。

12)将脑卒中筛查纳入到健康常规体检项目,完善体检内容和档案建立。

13)建立脑卒中筛查与防治的网络服务体系。

14)开展脑血管病内、外科专科门诊、脑卒中单元病房,建立脑卒中筛查与诊治绿色通道。

15)制定年完成高危人群筛查量,并做好相关资料的收录与整理,认真填写脑卒中筛查基本信息表(CRF表),确保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并按要求报卫生部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工程委员会办公室。

16)设立脑卒中筛查与防治醒目标识,设立相关诊疗科室醒目的导医标识,热情为患者群众提供相应的便民服务。

17)组织和邀请相关专家,率先在银川市开展脑卒中筛查与防治相关专业人员的操作技术和专科培训、医疗咨询和健康教育等活动;收集组织或策划文件和开展活动的相关文图资料。

18)充分利用各种传媒资源和渠道,设立宣传栏、医院网站专栏、印制健康教育手册、健康处方、联合当地媒体开办专栏等,宣传普及脑卒中防治知识。

19)制定脑卒中患者康复和预防再次发生脑卒中方案,对患者进行科学评估,针对脑卒中患者的不同特点,进行规范的肢体、言语和心理康复指导等,并做好患者出院后跟踪随访工作。

20)定期(每季度)开展卒中单元知识培训,制定专科护士的职责,熟悉卒中单元结构布局,掌握卒中患者常规护理,要根据不同的病情做好护理评估,及时观察患者病情,有效预防并发症。

21)定期(每季度)对脑卒中患者及家属进行康复理论知识、康复基本操作技能的健康教育和方法培训;定期召开病员座谈会,指导患者及家属做好家庭护理,积极沟通交流,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并收集相关文图资料。

22)建立并完善医疗安全责任目标、保障措施、考核办法及奖惩激励制度等。

23)10月份接受卫生部组织相关专家检查和指导,并根据检查结果和指导意见进行整改。

第二个阶段:2011.1-2011.12

1)按照规划任务及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工程的工作要求,进行自评检查及整改。

2)确定心脑血管病医院脑卒中筛查与防治的科室设置及相应的诊疗条件和设施。包括心血管病、脑血管病、内分泌(糖尿病)、血管超声、放射影像、体检服务、健康管理与咨询等专业以及所需临床师资队伍。

3)制定心脑血管病医院开展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工程的工作计划,建立相关工作制度,制定服务患者群众的路径流程和相关便民措施。

4)建立心脑血管病医院脑血管病内、外科专科门诊、脑卒中单元病房,建立脑卒中筛查与诊治绿色通道。

5)完成高危人群年筛查量,并做好相关资料的收录与整理,认真填写脑卒中筛查基本信息表(CRF表),确保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并按要求报卫生部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工程委员会办公室。

6)在心脑血管病医院设立脑卒中筛查与防治醒目标识,设立相关诊疗科室醒目的导医标识,热情为患者群众提供相应的便民服务。

7)组织相关人员完成对宁夏4市(吴忠市、石嘴山市、固原市和中卫市)、6县区(贺兰县、大武口区、中宁县、同心县、红寺堡开发区和泾源县)相关专业人员的操作技术和专科培训、医疗义诊咨询和健康教育等活动。

8)充分利用当地的各种传媒资源和渠道,协助设立宣传栏、医院网站专栏、印制健康教育手册、健康处方、联合当地媒体开办专栏等,宣传普及脑卒中防治知识。

9)做好阶段工作总结,收集并整理相关资料,认真填写脑卒中筛查基本信息表(CRF表),并按要求报卫生部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工程委员会办公室。

10)做好宁夏各市、县、区医院血管B超、TCD和DSA等操作技术及临床专科医师的进修培训工作。

第三个阶段:2012.1-2012.9

1)按照规划任务及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工程的工作要求,进行自评检查及整改。

2)完成高危人群年筛查量,并做好相关资料的收录与整理,认真填写脑卒中筛查基本信息表(CRF表),确保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并按要求报卫生部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工程委员会办公室。

3)组织相关人员完成对宁夏其它8县区(彭阳县、隆德县、西吉县、海原县、盐池县、永宁县、平罗县和陶罗县)相关专业人员的操作技术和专科培训、医疗咨询和健康教育等活动,协助做好当地脑卒中防治知识的宣传工作。

4)继续做好宁夏各市、县、区医院血管B超、TCD和DSA等操作技术及临床专科医师的进修培训并协助开展工作。

5)邀请卫生部组织相关专家检查验收。

6)做好建设期工作总结,评选优秀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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