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预算编号00002083)制作《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专题宣传片》招标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招标采购办公室对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预算编号00002083)制作《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专题宣传片》招标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1、项目编号:NYZY-ZC2020007
2、项目名称: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预算编号00002083)制作《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专题宣传片》招标项目
3、采购预算:6万元
4、采购内容及要求: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 |
1 |
制作《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专题宣传片》招标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6万元 |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 号);(3)《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6、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投标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提供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信用信息(生成日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0日内)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页面截图(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0日内,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如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可不提供。
7、获取磋商文件时间期限: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8月10日起至2020年8月14日18:00分(节假日除外),将投标单位以上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递交至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口腔医院9楼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通过的投标单位给予报名并发放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注:投标单位报名资料中须备注清楚项目名称、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等相关信息。
8、磋商采购文件售价:0元
9、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8月19日上午8时整
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至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科技楼2楼第三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磋商时间:2020年8月19日上午8时整
磋商地点: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科技楼2楼第三会议室
11、公告发布媒体: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官网
12、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1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4、采 购 人: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
联 系 人:马行空 联系电话:0951-6743745
地 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胜利街
采购单位: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
发布日期:2020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