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2020年度医院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刘莉 作者: 图片: 文章来源:

关于启动2020年度医院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工作的通知


总院各处(科)室、各分支机构:

经国家和自治区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审核批准,现将2020年我院获批(主办)的国家级、自治区级I类和II类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清单公示(附件1),请各项目主办科室及项目负责人积极组织实施项目,与我处做好前期沟通工作,我处将给予相应支持。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 公示的项目一览表为已获批项目,举办项目请提前7天通过以下流程向科研处报备,由科研处向卫健委备案通过后方可举办。2020年按照卫健委最新要求,如不及时报备,将无法通过审核并授予学分。

登陆新OA(微协同)系统,在科研处模块下,选择继续教育学术会议预约单


如图所示,点击“项目编号”右下角按钮,进入会议清单

会议通知模板可在表单上方附件栏下载,如申请讲课费,请填写专家相关信息


可以按照会议编号、“项目负责人”、会议名称等条件进行检索,勾选会议后点确定


2. 若举办的学术活动为收费项目,请负责人提前一个月联系财务处物价办公室咨询会务发票及相关事宜(联系电话:6743997)。

3. 继教项目的计划与执行由各自主管部门进行全程管理(附件2)。

4. 国家级项目主办科室务必于项目结束2周内将项目实施总结材料(附件3)报送至各自主管部门。

5. 未获批项目或临时会议不在系统内,无法申请继续教育学分,但可以向科研处备案,用于年终科室考核及科主任目标考核等打分。

6. 若承办各级各类学术活动,请项目承办科室及时将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会议通知、会议手册、专家简介、签到册、照片等)报送至各自主管部门登记备案,同样可用于年终科室考核及科主任目标考核等打分。

7. 2020年所有继续教育项目需在12月15日前举办完成,逾期自治区将关网,无法授予学分。

8. 2020年底将对各科室实施继教项目情况进行统计与考核打分,未按计划实施的科室请书面说明原因,无故不举办项目的科室将取消下一年的项目申报资格。

9. 关注“学术会议Update”微信公众号,可观看科研处各项办事流程讲解视频,并及时获取医院最新学术会议通知,可搜索公众号“nyzyjxjy”关注。


如有疑问请与我处联系,联系人:张力健,联系电话:4242


附件:

1. 2020年我院获批(主办)的国家级、自治区级I类和II类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清单

2. 总院及各分支机构主管部门与联系人一览表

3. 国家级继教项目执行情况总结汇报材料



科研处

2020年4月15日


附件【附件1-3.rar】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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