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举办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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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通讯员 魏娟珍)2006年1月11日,医务科在门诊多功能厅举办了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培训班,特别邀请了第四军医大学唐都医院张贺龙教授前来授课。医务科胡建国副科长主持了培训班。

根据国务院、卫生部有关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管理的规定,执业医师必须经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可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处方资格。张贺龙教授及我院药剂科文友民副主任分别就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及不良反应的防治、癌痛与急性疼痛的规范化治疗、使用及管理等方面进行了生动的讲解。

此次培训后,执业医师将通过考核获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处方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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